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8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北路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北路幼儿园属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一个教育阵地,是我市城区一所公办幼儿园,直属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股级。属云南省一级三等示范幼儿园,云南省绿色学校,云南省园林学校,是楚雄州文明单位,楚雄州平安校园。主要职责和任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学年,我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保育教育评估指南》等文件精神,把“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放在工作首位,以“养正乐群”的办园理念为导向,树立了“亲仁、习智、力行、善美”的培养目标,形成“言行有道、谦和同乐”的园风,使幼儿得到了健康发展,教师整体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全面有效提高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
1、党建引领、培根铸魂
(1)幼儿园党支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党员和教职工牢固树立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意识和以幼儿为本的教育理念,增强活力聚人心,构建育人“同心圆”。
(2) 幼儿园重视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开展专项会议和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
2、教育教学:因材施教、遇见成展
(1)重视课程建设,狠抓教学常规
本学期,我园重新审视幼儿园的发展定位,重新整理了《楚雄市北路幼儿园文化建设规划方案》,为幼儿园的长远发展做出规划。
(2)关注教育科研,提升研究水平
本学期,幼儿园积极投入到楚雄州教育科研“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中,重点开展了课题《基于美育视野下幼儿园戏剧教育的组织与指导策略研究》,申报《基于幼小衔接视角下大班幼儿生活管理能力培养的实践研究》,并进行了开题报告。
(3)加强教师梯队培养,夯实园本培训
幼儿园坚持结对共学、互生共长的教师培养机制,为每位教师提供学习、培训、展示、交流等平台,开展专家引领、骨干指导、伙伴互动、实践反思的园本培训模式,帮助教师转变观念、树立新理念。
(4)开展社会实践,拓展活动课堂
幼儿园开展了读书日、六一、大班毕业系列活动,以及爱耳日、雷锋日、三八节、母亲节、植树节、清明节、端午节主题教育。
3、后勤管理:求真务实、关爱成长
(1)严守安全防线
①“三防”建设达标。②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③常态化做好安全“护学岗”工作。
(2)抓实卫生保健工作
(3)食堂管理精细化
我园食堂开展“七个一”专项行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中“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健全了《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台账,按要求开展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改善办园条件,保障教学需求
①设施设备的采购添置:我园不断更新幼儿园所需的设施和设备,以改善办园条件。
②打造绿美校园:依托建设“绿美校园”工作,我们进行了花坛的改造,安装了绿化带木塑栅栏,种植了多种爬藤类植物和乔木,以增加校园的绿化面积和美观度,提升幼儿园的环境质量和生态氛围。
③多功能教室舞台的改造:结合幼儿园课题研究的需要,我们对多功能教室的舞台进行了改造,制作了皮影戏戏台,为幼儿提供展示才艺和参与表演的机会,丰富了幼儿的艺术体验和文化素养。
④加强物品财产的管理:定期对各班、办公室、功能室的物品进行检查,做到账物相符,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4、示范辐射:认真帮扶发展,收获辐射效益
5、家园共育:沟通交流,合作共赢
(1)开展丰富的家园互动活动,促进家园协作
(2)以学习为引领,搭建家园交流的平台,提升家长育儿水平。
6、取得的成绩
本学年,幼儿园被评定为云南省一级二等幼儿园,被中共楚雄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授予“2022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推送的“‘幼芽勃勃’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在楚雄市第二届“威楚志愿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荣获铜奖,教师朗诵在楚雄市总工会举办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百万职工心向党”经典诵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幼儿足球在楚雄市2023年“奔跑吧·少年”幼儿足球嘉年华暨首届“萌宝杯”幼儿足球节中获得一等奖。刘咏梅、何薇、杨先玲老师被中共楚雄市教育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今后,北路幼教人将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发有为,不断探索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新思路、新策略,在与幼儿共同生活学习的过程中,在与新课程的亲密接触中,使保教质量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后勤处、教学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北路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北路幼儿园。
纳入楚雄市北路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北路幼儿园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379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北路幼儿园2023年度收入合计3983056.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3056.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58843.86元,下降10.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8843.86元,下降10.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校园改造项目完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北路幼儿园2023年度支出合计3983056.84元。其中:基本支出3025256.69元,占总支出的75.95%;项目支出957800.15元,占总支出的24.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8843.86元,下降10.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218.32元,下降1.98%;项目支出减少397625.54元,下降29.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部分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年未拨付,则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校园改造项目完工,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北路幼儿园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5256.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24056.69元,占基本支出的99.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北路幼儿园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7800.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学前教育支出937265.03元,资金是非税收入补助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20535.12元,资金用于幼儿午睡室及室外雨棚改造工程,工程已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北路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3056.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58843.86元,下降10.3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部分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年未拨付,则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校园改造项目完工,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31075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2%。具体款、项及科目分别为:(1)学前教育3290219.03元,占教育类支出的99.3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2)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535.12元,占教育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幼儿午睡室及室外雨棚改造工程。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45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具体款、项及科目分别为:(1)事业单位离退休69308.4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21.90%,资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35229.12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74.33%,资金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承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金;(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16.97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3.77%,资金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承担部分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79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具体款、项及科目分别为:(1)事业单位医疗115874.16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58.88%,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承担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公务员医疗补助75449.04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8.34%,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74.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78%,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0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具体款、项及科目为:住房公积金159051.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00%,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北路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北路幼儿园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楚雄市北路幼儿园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北路幼儿园资产总额9843842.26元,其中,流动资产1136.93元,固定资产9842704.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157584.2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3741.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30.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884.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84.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884.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884.8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北路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北路幼儿园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8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