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鹿城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号:

楚雄市鹿城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4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鹿城小学根据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实施教育工作,属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一个教育阵地。主要职能是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开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新的一年里,学校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开学初提出“学好新课标,用活老教材”的工作思路来引领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将我校创建成特色明显,示范突出,云南一流,全国知名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窗口学校。

1.认真学习领会新课程方案。明晰课程设置,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要求,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认真领悟各学科课程标准。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坚持全面发展,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聚焦核心素养,面向未来;加强课程综合,注重关联;变革育人模式,突出实践的原则。

3.用活老教材。大胆地对教科书的内容进行取舍、重组、优化。对教科书进行再开发,创造性地设计和改造教材,增删教学资源。让学生瞬间闪现的问题、困惑、情感、智慧等因素转化为课程资源进入课堂,动态地生成课程内容。

4.全面推进师生评价改革,确保新课程改革打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依托师生综合素养评价系统,在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上实践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和措施。巩固并逐步完善纸笔测试、面试、综合实践成果评价、学习过程系统记录、互联网+测试等评价方案。全力推进教师评价改革,真正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力争让学校评价改革工作出经验,出成果,不断推动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5.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升职业素养,全面推行县管校聘,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师德过硬,业务精湛的领导、教师团队,确保新课程改革的质量。

6.抓实“五个重要”落实,使教育方针具体化、校本化。坚持每个孩子都重要,解决好教育公平问题;坚持每门课程都重要,解决好全面发展问题;坚持习惯比分数重要,解决好发展根基问题;坚持思维比知识重要,解决好核心能力问题;坚持过程比结果重要,解决好成长历程问题。用“五个重要”思想深化引领课堂教学改革提质增效。

7.继续将安全作为学校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人人齐抓共管,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8.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结合不同时期的德育教育内容,持之以恒地落实好587德育教育,丰富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价值引领,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9.进一步培育和打造学校特色,走特色兴校之路,全力创建“全国文明校园”,提升新课改实施的质量。

10.继续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在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校舍和设备的同时,争取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资源配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导处、师训处、总务处、德育处、办公室、教科室、财务室、卫生工作室、创安办室、党总支部、团支部、工会、少先队大队部。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楚雄市鹿城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鹿城小学。

纳入楚雄市鹿城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鹿城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0人(离休0人,退休9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6463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39629101.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29101.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22598.30元,增长9.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22598.30元,增长9.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在职人员13人,加之正常的人员薪级工资及职务变动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三是预算口径变动,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养改善计划资金市本级承担部分未纳入预算,2023年已进行测算纳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39629101.93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7077.48元,占总支出的93.71%;项目支出2492024.45元,占总支出的6.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14162.30元,增长9.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43437.60元,增长15.71%;项目支出减少1529275.30元,下降38.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在职人员13人,加之正常的人员薪级工资及职务变动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三是预算口径变动,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养改善计划资金市本级承担部分未纳入预算,2023年已进行测算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一是由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困难生补助资金未拨付。二是楚雄卷烟厂在本年未对我校进行捐赠,上年进行了捐赠,故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小学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137077.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101477.48元,占基本支出的99.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小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92024.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987063.45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1782.82元,主要用于保障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教育教学支出;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208428.00元,专门用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4.重大传染病项目13100.00元,主要用于防治传染病;5.体彩公益金1068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材料。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50250.00元,主要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助。7.教师节走访慰问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教师节慰问教师。8.市级教育专项经费69200.18元,主要用于发放代课教师的劳务费。9.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400.00元,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10.清廉学校建设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清廉学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22301.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增加3407362.30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有:一是人员增加14人;二是拨付了2022年欠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三是发放了课后延时服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986705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7%。主要用于一是发放在职和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27434925.68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088096.45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6928.00元;四是资本性支出171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4968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2%。主要用于一是部门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2942588.64元;二是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5600元;三是退休费1938970.15元和生活补助3252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7503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一是社会保险2761936.01元;二是办公费131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305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80.72元,决算为7680.72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4.72元,决算为7204.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80%,完成年初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6.00元,决算为4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0%,完成年初预算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80.72元,支出决算为7680.72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4.72元,决算为7204.72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6.00元,决算为4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69.28元,下降2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95.28元,下降2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00元,下降26.7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践行勤俭节约的理念,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因公务往返四个校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鹿城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楚雄市鹿城小学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鹿城小学资产总额37303115.01元,其中,流动资产410291.56元,固定资产35748571.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4425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72282.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037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4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小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4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