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4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实施教育工作,保证学前教育工作的普惠性得到落实。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园在中共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体育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开展好我园的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抓好幼儿园的各项工作,保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种任务。新学年我园的工作主题是: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以“自然而然、以美育美”为办园理念,持续打造取自然之物、动灵巧之手、结智慧之果,创造性美术的办园特色。坚持遵循规范,科学管理,立足园情,谋划未来,为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为出发点,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内涵创建,建设高素质的班子和充满生机的教职工队伍为重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保教组、后勤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新苗幼儿园。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因此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附表10 《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2年度收入合计3,996,625.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6,625.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7,763.76元,增长14.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7,763.76元,增长14.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入的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2年度支出合计3,996,625.68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804.53元,占总支出的72.93%;项目支出1,081,821.15元,占总支出的27.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7,763.76元,增长14.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19.43元,增长0.36%;项目支出增加507,444.33元,增长88.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14,804.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15,118.53元,占基本支出的8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9,686.00元,占基本支出的13.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机构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1,821.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 结转下达2021年非税收入补助资金44,580.18元,主要用于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2.城区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非税收入补助资金129,492.70元,主要用于资金用于园舍维修、环境优化、玩教具添置,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经费支出;3. 2022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春季学期第二批非税收入补助资金219,720.95元,主要用于资金用于园舍维修、环境优化、玩教具添置;4. 2022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央补助资金7,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2年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顺利就学;5.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党建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保障“红色基因我来传”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6. 2022年城区公办幼儿园秋季学期市级财政补助资金53,827.32元,主要用于园舍维修、环境优化、玩教具添置、教师培训和保教服务;7. 2022年市级教育事业经费187,000.00元,主要用于新苗幼儿园新增的小班教学点设施设备购置及教学活动支出;8. 教育费附加安排新苗幼儿园支付2021至2022房屋租金专项资金4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幼儿园教学用房的租金,使幼儿园办学条件有所改善,保障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6,625.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47,763.76元,增长15.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3,469,67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2%。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988,966.86元(其中:基本工资846,084.00元、津贴补贴47,970.00元、绩效工资1,066,013.00元、工伤保险及残疾人保障金28,899.86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246,107.15元(其中:办公费123,712.50元、水费7,707.00元、电费21,842.63元、邮电费4,954.55元、物业管理费4,595.00元、差旅费2,991.00元、维修(护)费42,285.70元、租赁费420,000.00元、培训费1,800.00元、劳务费616,218.77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00.00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7,200.00元)四是资本性支出227,4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27,4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53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离退休费支出、失业保险, 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46,344.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420.80元,失业保险10,773.65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1,42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45,077.4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345.6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1,9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131,99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少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我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新苗幼儿园资产总额791,788.05元,其中:流动资产10,433.05元,固定资产781,35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2,177.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2,65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室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绩效在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3.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6.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
2023年10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4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