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4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灵秀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灵秀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灵秀小学根据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实施教育工作,属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一个教育阵地,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校在市教体局领导下,党政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了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学校以“创三优、办特色、建名校”为办学目标;以“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基”为办学理念;以“在素质上定方向,在改革中求发展,在教科研上下功夫,在特色上作文章,在管理上花力气,在竞争中树品牌”为办学方略;以“见贤思齐,内省灵秀”为校训;以“勤学多思、明德晓理”为校风;以“爱生、严谨、博学、创新”为教风;以“乐学、探究、合作、自强”为学风;走育人为本、科研兴校、特色办学之路。
2022年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先后获得“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2022年我校对校园软硬件全面提升,教学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馆室及设备配置齐全,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同时,我校也注重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总务处、德育室、教科室、教导处、党办。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灵秀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灵秀小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灵秀小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灵秀小学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854,580.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54,580.6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8,828,807.79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772.90元,增长0.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72.90元,增长0.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增加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专项资金;二是在校学生人数增加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灵秀小学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854,580.69元。其中:基本支出8,167,306.34元,占总支出的92.24%;项目支出687,274.35元,占总支出的7.7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8,828,807.79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772.90元,增长0.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258.30元,下降0.68%;项目支出增加81,031.20元,增长13.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增加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专项资金;二是在校学生人数增加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灵秀小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67,306.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13,756.34元,占基本支出的9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550元,占基本支出的0.66%。与2021年基本支出8,222,564.64元相比减少55258.30元,下降0.67%,主要原因:2022年度8-12月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未缴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灵秀小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7,274.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2021年项目支出606,243.15元相比增加81,031.20元,增长13.3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增加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专项资金;二是在校学生人数增加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88,350.34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7,826.01元,主要用于保障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教育教学支出;3.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1,250.00元,专门用于发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生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04,848.00元,专门用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5.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元,专门用于“云南省小学语文甘清梅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6.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资金35,000.00元,专门用于学校水体景观建设支出;7.科普活动经费30,000.00元,专门用于学校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宣传活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灵秀小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4,580.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8,828,807.79元相比增加25,772.90元,增长0.2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增加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专项资金;二是在校学生人数增加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6,520,45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4%。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5,809,632.75元(其中:基本工资2,593,455.00元、津贴补贴138,565.00元、绩效工资3,052,223.00元、工伤保险25,389.75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569,726.35元(其中:办公费274,057.38元、水费34,724.00元、电费28,064.47元、物业管理费118,660.00元、培训费13,601.50元、劳务费53,550.00元、维修(护)费47,069.00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098.00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250.00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04,848.00元);四是资本性支出35,000.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
2.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学校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宣传活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9,12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补助、离退休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833,656.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703.0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31769.67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691,20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435,318.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5,890.56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383,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383,786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灵秀小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2022年度我校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2022年度我校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灵秀小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灵秀小学部门资产总额9,042,750.21元,其中,流动资产236,071.72元,固定资产8,797,678.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8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楚雄市灵秀小学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室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绩效在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2022年度通过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通过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实施,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楚雄市灵秀小学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灵秀小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教育收费。
6.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灵秀小学
2023年10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4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