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根据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实施教育工作,属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一个教育阵地,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和鹿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内涵发展和学生核心素养形成为抓手,扎扎实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设洁净校园;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建设生态校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内涵校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设平安校园;加强学校服务管理,建设人本校园的“五加强五建设”管理。实现“塑智慧教师、树优良校风、建活力校园、促全面发展”的办学目标。学校在2022年度对校园软硬件全面提升,教学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馆室及设备配置齐全,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教导处、教科室、信息处。下设 9所完小和1所幼儿园 ,分别是:新村完小、山嘴子完小、吉乐完小、军屯完小、田心完小、中心完小、荷花完小、中本完小、河前完小,河前幼儿园。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1人(离休0人,退休1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27,598,464.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98,464.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0,569.25元,下降1.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0,569.25元,下降1.7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度内在职人员减少涉及的在职人员工资减少,涉及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新增奖励性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金额减少。二是2022年未下达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未足额拨入2022年退休公用经费、2022年工会经费。三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义教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学前教育困难生补助未足额下达。三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减少。四是2022年6—12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2022年8-12月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到2023年才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27,598,464.17元。其中:基本支出25,270,570.64元,占总支出的91.57% 。项目支出2,327,893.53元,占总支出的8.43%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0,569.25元,下降1.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9,959.72元,下降4.53%;项目支出增加699,390.47元,增长42.95%;与2021年支出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度内在职人员减少涉及的在职人员工资减少,涉及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新增奖励性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金额减少。二是2022年未下达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未足额拨入2022年退休公用经费、2022年工会经费。三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义教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学前教育困难生补助未足额下达。三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减少。四是2022年6—12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2022年8-12月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到2023年才下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70,570.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059,370.64元,占基本支出的99.16%;劳务费等公用经费211,2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84%。与2021年基本支出26,470,530.36元相比减少1,199,959.72元,下降4.5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度内在职人员减少涉及的在职人员工资减少,涉及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新增奖励性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金额减少。二是2022年未下达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未足额拨入2022年退休公用经费、2022年工会经费。三是2022年6—12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2022年8-12月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到2023年才下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7,893.53 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2021年项目支出1,628,503.06元相比增加699,390.47元,增长42.95%,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学前教育助学金下达金额比去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629,063.33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 28,5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教育教学支出;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学前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526,350.00元,专门用于发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学前教育困难生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1,120,800.00元,专门用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5.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2034.00元,用于保障公办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6.财政返还非税收入补助资金11106.20元,用于保障学校日常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98,464.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99,033.42元,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99,033.42元对比,减少500,569.25元,下降1.7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度内在职人员减少涉及的在职人员工资减少,涉及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新增奖励性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金额减少。二是2022年未下达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未足额拨入2022年退休公用经费、2022年工会经费。三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义教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学前教育困难生补助未足额下达。三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减少。四是2022年6—12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2022年8-12月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到2023年才下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20,260,4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1%。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7,531,753.47元(其中:基本工资7,836,265.00元、津贴补贴1,401,333.00元、绩效工资8,220,609.00元、工伤保险缴费73,546.47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847143.53元(其中:办公费341,421.16元、水费34,731.50元、电费101,214.14元、邮电费23,040.00元、培训费29,081.00元、差旅费1,174.00元、劳务费241,206.00元、维修(护)费75,275.73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6,800.00元(其中:遗属补助95,906.00元、民师退养生活补助93,744.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72,550.00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120,800.00元、学前教育助学金253,800.00元);四是资本性支出44,8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4,8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7,83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补助、离退休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757,11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8,685.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0元。失业保险92,038.3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66,581.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262115.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4,465.96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33,5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1,138,757.00元和职工购房补贴194,791.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 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学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资产总额29,848,612.37元,其中,流动资产739,458.52元,固定资产29,096,337.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81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7,146.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6,519.00元,流动资产增加533,665.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182项,账面原值321,31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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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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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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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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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9848612.37 |
739458.52 |
29096337.85 |
25249952.85 |
0 |
0 |
3846385 |
0 |
0 |
12816.00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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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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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部门绩效目标,按质按量完成预算指标,确保民生类资金足额发放,兼顾运转类资金支出及时到位,项目资金点对点直达,有效保障教育教学有序进行。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室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绩效在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教育收费。
6.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
2023年10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