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0-/2023-1009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0-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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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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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根据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实施教育工作,属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一个教育阵地,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位于楚雄市新村镇巨龙街20号,下辖3个村完小、1个中心幼儿园。学校占地56664.8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为18409.74平方米。学校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实现“团结、奋进、务实、创新”的校风,“敬业、严谨、善导、协作”的教风和“勤学、乐学、多思、多问”的学风,达成“塑智慧教师、树优良校风、建活力校园、促全面发展”的学校发展目标。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在楚雄市政府、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以学生成长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公平和提升质量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突破”的教育发展总体思路,以“补齐三个短板、强化三项工作、抓实三项工程”为工作重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务处、教科处、总务处、德育处、财务室、安全办公室、信息中心。

下设3所完小和1所幼儿园,分别是:中心完小、下村完小、伍街完小,新村镇中心幼儿园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12374768.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74768.7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2918138.04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3369.27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二是因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12374768.77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1359.32元,占总支出的89.55%;项目支出1293409.45元,占总支出的10.4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918138.04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3369.27元,下降4.2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7809.89元,下降5.92%;项目支出增加154440.62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二是因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三是因2022年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81359.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91659.32元,占基本支出的9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97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3.52%。

1.工资福利支出10691659.32元,占基本支出的96.48%,与上年11017288.41元对比下降325629.09元,下降2.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相应的经费支出减少。

2.对商品和服务支出3897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3.52%,与上年322400.00元对比增长67300.00,增长20.88%。增长主要原因:编外人员工资、退休教师慰问费用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为完成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3409.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0元。与2021年项目支出1138968.83元对比增加154440.62元,增加13.56%,增加主要原因:2022年拨付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及乡村少年宫馆室建设,项目支出经费较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391145.45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9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教育教学支出;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29600元,专门用于发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665300.00元,专门用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5.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464.00元,专项用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及乡村少年宫馆室、设施建设,更好的适应当前今后一段时期优质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8304.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12918075.04元相比减少549770.27元,下降4.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二是因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007283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包括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专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3152794.00元,津贴补贴1062994.50元,绩效工资4092798.9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101.80元,办公费81628.79元,印刷费27180.00元,手续费284元,水费20000.00元,电费115428.87元,差旅费1100.00元,维修(护)费75950.29元,培训费70473.50元,劳务费381700.00元,生活补助961401.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070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补助、离退休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45328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8456.6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960.44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81127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2801.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77421.16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3105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34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职工购房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523491.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属于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11991270.47元,其中,流动资产116068.16元,固定资产11875202.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11991270.47元,减少789525.50元,其中固定资产11875202.31元,减少761376.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991270.47

116068.16

11875202.31

11323860.90

0.00

0.00

551341.41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2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2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2022年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室牵头,其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绩效在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教育收费。

6.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

2023年10月0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