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701000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四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
(八)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六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根据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实施教育工作,属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一个教育阵地,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和鹿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内涵发展和学生核心素养形成为抓手,扎扎实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设洁净校园;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建设生态校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内涵校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设平安校园;加强学校服务管理,建设人本校园的“五加强五建设”管理。实现“塑智慧教师、树优良校风、建活力校园、促全面发展”的办学目标。学校在2021年度对校园软硬件全面提升,教学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馆室及设备配置齐全,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
内设6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教务处、教导处、工程办公室、安全办公室。下设9个完小:新村完小、山嘴子完小、吉乐完小、军屯完小、田心完小、中心完小、荷花完小、中本完小、河前完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 11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收入合计280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9.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996.20万元对比减少186.30万元,下降6.22%,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内在职人员减少5人;二是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离退休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于下年拨付;三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义教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和学前教育困难生补助拨付较上年减少;四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减少。五是2021年12月临时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民师退养生活补助、2021年12月在职职工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于2022年1月缴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支出合计280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7.05万元,占总支出的94.20%;项目支出162.85万元,占总支出的5.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003.02万元对比减少193.12万元,下降6.4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内在职人员减少5人;二是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离退休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于下年拨付;三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义教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和学前教育困难生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四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支出减少。五是2021年12月临时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民师退养生活补助、2021年12月在职职工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于2022年1月缴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7.05万元。与上年2760.65对比减少113.60万元,下降4.1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度内在职人员减少5人;二是2021年未拨付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离退休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三是2021年12月临时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民师退养生活补助、2021年12月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都在2022年1月发放缴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为完成特定的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85万元。与上年242.37万元对比减少79.52万元,下降32.8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减少;二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义教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和学前教育困难生补助拨付较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99.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及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16.72万元,全部用于发放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5.00万元,全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改善了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了学生健康水平;4.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儿童资助0.84万元,专门用于发放2021年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儿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儿童资助全覆盖;5.乡镇公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3.74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园舍维修、环境优化、玩教具添置等;6.乡镇公立幼儿园非税收入6.44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办公费、维修费支出;7.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1.00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园舍维修、环境优化、玩教具添置等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9.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3003.02万元对比减少193.12万元,下降6.4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内在职人员减少4人;二是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离退休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未在本年度下达;三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义教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和学前教育困难生补助拨付较上年减少;四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减少。五是2021年12月临时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民师退养生活补助、2021年12月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都在2022年1月发放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95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合计1761.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32.25万元,津贴补贴403.49万元,奖金233.40万元,绩效工资385.73万元,工伤保险缴费6.68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合计145.22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60.18万元,印刷费2.69万元,水费1.97万元,电费10.98万元,邮电费9.23万元,物业管理费0.90万元,维修维护费37.79万元,培训费2.13万元,劳务费19.20万元,其他交通费0.1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合计48.99万元,其中:发放困难生生活补助48.99万元。(4)资本性支出4.1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1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补助、离退休费支出, 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59.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0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1.3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50.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资产总额2959.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937.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935.1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4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959.15 | 20.58 | 2937.29 | 2525 | 412.29 | 1.2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在楚雄市政府、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有机衔接的“三结合”教育网络,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爱国情怀、树立远大志向、规范行为习惯、提高基本素养,促进未成年人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在楚雄市委、市政府、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以学生成长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公平和提升质量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突破”的教育发展总体思路,以“补齐三个短板、强化三项工作、抓实三项工程”为工作重点。乘着教育均衡发展的契机,学校在2021年度对校园软硬件全面提升,教学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馆室及设备配置齐全,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教育收费。
5.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
2022年11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