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4601000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四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
(八)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六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七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八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在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的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学前教育方针政策,为学龄前儿童提供教育和保育工作。为了保证引领我市的学前教育工作能够得到健康发展,发挥公办幼儿园的主体作用,保证学前教育工作的普惠性得到落实,尽职尽责招收学龄前儿童。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开展好学前教育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楚雄市新苗幼儿园将在中共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体育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开展好我园的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抓好幼儿园的各项工作,保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种工作任务。我园的工作重点是:坚持“自然而然、以美育美”为核心的办园理念,强化师德要求,加快业务提升,建立优质教师队伍;强抓教师发展,搭建多种平台,打造幼儿园品牌形象;重视家长工作,加强互动联系,促家园共育;力推园本特色课程,促使幼儿园特色教育更上新台阶抓住契机,丰富主题教育活动内容;强化学校日常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办人民满意的幼儿园为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新苗幼儿园。
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保教组、后勤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1年度收入合计34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348.80万元对比减少0.91万元,下降0.26%,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在职人员未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在2022年缴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1年度支出合计34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45万元,占总支出的83.49%;项目支出57.44万元,占总支出的16.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48.80万元对比减少0.91万元,下降0.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未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在2022年缴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45万元。与上年322.9万元对比减少32.45万元,下降10.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非税收入补助资金列入基本支出核算,2021年则是列入项目资金核算。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1.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苗幼儿园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44万元。与上年25.90万元对比增加31.54万元,增长121.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非税收入补助资金列入基本支出核算,2021年则是列入项目资金支出核算。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0.96万元,专门用于发放2021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2.楚雄市城区幼儿园非税收入补助资金35.48万元,专门用于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改善学校教学条件;3.楚雄市新苗幼儿园举办建园10周年成果展专项资金6万元,专门用于建园10周年成果展系列展演活动,使得园庆能够圆满举办;4.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专项资金(教学用房租金)12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支付2021年幼儿园教学用房租金,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5.体育项目进校园等专项资金3万元,专门用于开展快乐篮球教学活动,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增强在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4%。与上年348.8万元对比减少3.91万元,下降1.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未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将在2022年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类)支出28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困难生生活补助等支出,其中:基本工资63.67万元,津贴补贴48.22万元,绩效工资73.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3万元,办公费22.85万元,水费0.91万元,电费2.24万元,邮电费0.46万元,差旅费0.29万元,培训费0.85万元,物业管理费0.40万元,租赁费12万元,维修(护)费4.26万元,劳务费48.42万元,生活补助0.9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补助、离退休费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6万元,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4.64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49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6.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属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新苗幼儿园资产总额5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9万元,固定资产50.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50.95万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0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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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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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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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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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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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6.96 |
6.09 |
50.87 |
0 |
0 |
0 |
50.87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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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表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机关幼儿园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室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绩效在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教育收费。
5.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由社会保障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楚雄市新苗幼儿园
2022年11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4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