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0/2025-00071 信息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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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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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是楚雄市教育体育局下属的一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以加强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强化教师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增强教师培训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为基础教育服务,促进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专业技能的不断发展。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在楚雄市政府、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 主要进行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管理干部培训,教育科研、教学仪器装备、教学质量监控、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与推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

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教师进修学校、教学仪器装备站、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80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4.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797.38万元对比,增加7.2万元,增长0.9%。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开展个数及培训次数比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80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67万元,占总支出的93.30%;项目支出53.91万元,占总支出的6.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797.38万元对比,增加7.2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开展个数及培训次数比上年增加,故项目支出数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0.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7.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与上年日常支出778.93万元对比,减少28.26万元,下降3.63%。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760.95万元对比,减少23.00万元,下降3.02%;2.公用经费与上年17.98万元对比,减少5.26万元,下降29.25%。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减少3人,随之在职人员工资及相关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2.根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日常开支,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91万元。与上年18.45万元对比,增加35.46万元,增长192.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开展个数及培训次数比上年增加,故项目支出数较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初中道德与法制工作坊经费0.50万元。专门用于道德与法制科目工作培训研讨工作,支出培训研讨办公费0.50万元。2.教师培训专项经费53.41万元。专门用于开展教师培训专项、送教下乡、第三届骨干教师培训、新招考教师岗前培训等。其中:支出办公费3.82万元,水费0.66万元,邮电费4.36万元,物业管理费1.70万元,差旅费6.92万元,维修费1.09万元,培训费23.77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劳务费1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38万元对比,增加7.2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开展个数及培训次数比上年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56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其中:基本工资218.84万元,津贴补贴87.40万元,奖金76.04万元,绩效工资108.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6万元,办公费7.21万元,水费0.66万元,邮电费4.36万元,物业管理费1.70万元,差旅费6.92万元,维修维护费1.10万元,培训费23.77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劳务费13.95万元,工会经费6.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补助、离退休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57.75万元,抚恤金8.17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8.9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59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职工购房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4.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3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32.5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29.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压缩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根据财政相关规定压缩相关“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1.37万元减少0.69万元,下降5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2020年0.78万元减少0.39万元,下降50%;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20年0.59万元减少0.30万元,下降50.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压缩相关“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9万元,占57.35%;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占42.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管理干部培训、教育科研、教学仪器装备、教学质量监控、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与推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师培训和教育科研聘请专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资产总额158.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4万元,固定资产147.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84.8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8.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130.7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8.59

10.84

147.75

0

19.52


128.23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依法进行决算公开,严格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年度工作中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室牵头,其余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绩效在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教育收费。

5.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

2022年11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