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高尚师德,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于近日发布《关于表彰云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270名个人“云南省优秀教师”称号,授予100个集体“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楚雄市1名教师被授予“云南省优秀教师”称号,1所学校荣获“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楚雄市荣获“云南省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是: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培训处主任、高级讲师罗俊(彝族)。荣获“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学校是:楚雄市鹿城幼儿园,楚雄州有4所学校获此殊荣,仅1所幼儿园上榜。楚雄市鹿城幼儿园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保教、规范管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全面提升办园品质,先后荣获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国家级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殊荣,荣获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云南省督导评估优级甲等幼儿园、云南省对口帮扶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绿色学校,平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等省级荣誉。2017年,楚雄市鹿城幼儿园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估认定为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实现了楚雄市学前教育发展史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零”的突破。
本次受到表彰的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教育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不断增强,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实现新的跨越,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争当“爱党、爱国、爱学校、爱学生,有师德、有责任、有情怀、有水平”的好老师,为全面推进楚雄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