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市党办通〔2024〕64号)的要求,现将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二十六批编号D3YN202406030008的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内容
编号D3YN202406030008举报内容为:楚雄州楚雄市鹿城西路125号虹宇幼儿园早8时到18时不定时放广播,喇叭对着居民区,噪声严重扰民。
二、整改措施
(一)2024年6月4日对楚雄市虹宇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幼儿园立行立改,由楚雄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幼儿园迅速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致歉。
(二)在保证幼儿园正常开展保育教育活动的同时,减少非必要广播使用频率,使用时注意控制好广播、话筒的音量。
三、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措施(一)2024年6月4日对楚雄市虹宇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幼儿园立行立改,由楚雄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幼儿园迅速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致歉。
完成情况:楚雄市虹宇幼儿园收到《整改通知书后》,立即立行立改,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楚雄市虹宇幼儿园教师对幼儿园周边住户致歉并进行入户调查,其间,共发出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24张,其中:满意24张,群众满意度100%。
措施(二)在保证幼儿园正常开展保育教育活动的同时,减少非必要广播使用频率,使用时注意控制好广播、话筒的音量。
完成情况:幼儿园已拆除1个、停用2个音响,降低广播音量和频次、缩短播放时长;举办活动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取得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