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tytj-/2021-111702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4-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4-08
称: 楚雄市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乡镇学校教职工住勤值班工作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乡镇学校教职工住勤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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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学校,教师培训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为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内涵发展,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步伐,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教育局七要求七不准规定,根据市党办通2017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住勤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楚雄市教育实际,经市教育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学校教职工住勤和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住勤制度。各学校校级领导,除离开本乡镇行政区域开会、学习、出差、休假,星期日至星期四必须在学校住宿备勤。住勤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并积极处置好突发性工作。

二、完善值班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正常工作八小时以外、特殊时期、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日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每天必须保证至少有2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相关人员值班,并公布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号码。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本行政区域,不得有擅自脱岗离岗、呼叫转移座机电话值班等行为。

三、完善考勤、请销假和报备制度。除参加市级及以上会议活动外,各乡镇学校校级领导因公因私离开本乡镇行政区域、不能住勤或带班值班的,必须书面履行请假和报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及时调整安排其他同志替班,请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

四、加强学校教职工住勤和值班工作。各乡镇(含龙江中学)学校全体教职工,寄宿制学校每周从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都必须在本乡镇学校住宿备勤4天晚上,无住校生的乡镇村完小每周从星期日至星期四必须住宿备勤3天晚上,具体规定由学校根据实际制定,教职工按照学校规定开展值班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保证每个工作日和非工作日24小时通讯畅通。各学校要在本通知下发之日一周内,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教职工住勤、值班、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同时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强化对教职工执行住勤、值班等制度情况的经常性检查,每月10日前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布上月校级领导及全体教职工在岗、住勤、值班、出差、请假等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并把检查结果作为校级领导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依据。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要强化对学校领导、教职工住勤和值班情况的检查,组成督查组,每月至少集中开展1次督查,并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突击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突击点名与电话追访相结合等方式实时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全市通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市教育局设监督举报电话(08783016182),各学校也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

六、严明工作纪律。各学校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全体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教职工每天下班回城、提前返程、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等现象。各学校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住勤、值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由市委教育工委给予严肃问责处理,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城区学校到各乡镇学校支教的教师,参照本通知进行管理。本通知自201841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楚雄市教育局

20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