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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0-/2024-0801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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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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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村级公共户外健身设施”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楚雄市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以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建设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对楚雄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规划主要分为以下部分:乡镇村体育场地设施布局、城区体育场馆设施布局、城区社区、行政村、村级体育场地设施布局。逐年争取规划建设乡村健身场地和设施,加大社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配套力度。

全市行政村(社区)建成公共体育场所,城区社区、行政村建设便民、利民健身器材和活动场地,部分自然村有条件的优先建设,满足群众健身的需求。全市拥有各类体育场所1675个,人均体育活动地面积达2.63平米。政府每年投入一定资金,完成公共区域体育设施建设,提升改造,有篮球、羽毛球、网球场地。建成健康步道280公里,建设龙川江畔健身场地、青龙河健身场地、灵秀湖健身场地、太阳历城市体育公园、彝海健身主题公园、桃园湖体育公园、彝海北路游泳馆、青山湖湿地公园,灵秀立交路口小广场、东兴中学路口小广场、雄宝十字路口小广场、白龙新村路口小广场、庄甸园区活动广场等体育健身场地满足青少年、群众健身需要。

针对您提的建设村级公共户外健身设施的建议,当下国家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落实《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强调“完善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城乡服务内容和标准统一衔接。当前我国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儿童、妇女、老人占据相当比例,在体育活动的规划和供给上,应照顾不同群体的兴趣和需要,对于群众自发性健身项目给予重点培育和发展。全市村委会(社区)、村小组建成公共体育场地和健身设施,部分乡村建设便民、利民健身设施和活动场地,市教育体育局每年对辖区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动态管理,乡(镇)体育场地设施由各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进行监督管理。满足乡村群众对体育健身的需求,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着力完善村级运动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十分钟”健身娱乐圈,让群众步行十分钟内即可享受到公共体育场所的网格化服务。目前已建立乡村体育运动场所92处,当下市教育体育局以乡村振兴为突破口、结合多部门,对有条件的村小组优先建设公共体育场地和健身设施,实现一场(馆室)多综合利用,发挥优势为村民提供便利健身活动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