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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0-/2022-0728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7-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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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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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丽、杞秀美、李国英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大过口乡野猪塘民族小学就餐场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始终将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要务来抓,在未收到提案前,大过口乡中心小学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召开学校班子会议,报请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同意,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以学校“三重一大”议程商议决定方式,对大过口乡野猪塘民族小学食堂就餐场所加盖150平方米顶棚实施建设。该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完成前期手续工作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牟定恒泰建筑有限公司为“楚雄市大过口乡野猪塘民族小学食堂就餐场地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于2022年3月18日开工建设,2022年3月28日完工,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目前,该提案建议事项已经圆满解决。

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教师、学生在校就餐环境,就餐时不再受天气因素影响,提高了学校硬件设施的配备。

感谢李丽、杞秀美、李国英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