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6号),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83万元下达给你们。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安排数额 (万元) |
鹿城镇人民政府 |
富民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 |
30 |
东瓜镇人民政府 |
庄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 |
30 |
市民族宗教局 |
产业发展技能培训 |
3 |
市民族宗教局 |
扶持民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 |
20 |
楚雄市财政局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