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楚雄市委印发《楚雄市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
《方案》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家民委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要求,结合楚雄市实际,明确要求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围绕“和合威楚、雄远图强”为主题,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力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方案》突出创建目标,将任务指标清单化,将创建责任具体化,把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分解为: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大”工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个一”主题活动共三个方面30条102项具体任务,并一一明确责任到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方案》强化对工作落实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要求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位推动示范创建工作。下步工作中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围绕重点工作、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以任务清单的形式督促工作落实。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做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覆盖,确保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紧扣主线,围绕主题。(楚雄市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