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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民族宗教情况开展综合调研,起草或拟定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2)承担保障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和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3)负责拟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有关扶持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 负责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真食品质量和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化解因其引发的矛盾纠纷。
(5)参与民族初高中部、半寄宿制校点的管理。
(6)协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民族干部的招录、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7)负责开展民族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8)承担民族更改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对涉及问题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
(10)指导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
(11)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雄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州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团结奋斗,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把民族宗教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机构为正科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9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362.80万元相比,增加28.28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2019年宗教场所人员经费第四季度经费在2020年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9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28万元,占总支出的78.57%;项目支出83.81万元,占总支出的21.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其本支出比上年增加50.97万元,增长19.89%,主要是2019年人员经费第四季度经费在2020年支付,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2.69万元,降低21.31%,主要是2020年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7.28万元。与上年256.30万元增加50.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第四季度经费在2020年支付,2020年全年按时拨付人员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9.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81万元。与上年106.50万元相比,减少22.69万元,降低21.31%。主要是2020年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拨付。2020年民族事务35.98万元,主要是2019年的专项经费市级民族机动金35.76万元,民宗局工作经费0.22万元;民族工作专项47.83万元,主要是市级民族机动金23.33万元,协会工作经费3.00万元;民宗局工作经费5.00万元;2019年上年结转14.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62.80万元相比,增加28.28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2019年人员经费第四季度经费在2020年支付,2020年全年按时拨付人员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012301支出251.90万元、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98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47.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6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3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9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7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9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51.1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加强了财务管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23万元,比2019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5万元,比2019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比2019年减少0.55万元,下降38.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加强了财务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占72.94%;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占27.0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20年没有购置车辆。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5万元,比2019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4%,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0.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公室的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9万元,与上年19.54万元减少1.95万元,降低9.9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退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68万元;水电费0.56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0.48万元;工会经费1.9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19.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41万元,固定资产80.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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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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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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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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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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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9.79 |
38.41 |
80.88 |
0 |
33.52 |
0 |
47.36 |
0 |
0 |
0.5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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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价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电脑、复印纸);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7.97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72万元,公用经费17.5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7.59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17.59万元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3.23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公务接待费0.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民族事务: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民族工作专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3、宗教事务: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的支出。
4、宗教工作专项: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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