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4592/202011-00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11-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0-11-05
称: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决算公开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0801000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民族宗教情况开展综合调研,起草或拟定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2)承担保障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和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3)负责拟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扶持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负责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真食品质量和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化解因其引发的矛盾纠纷。

(5)参与民族初高中部、半寄宿制校点的管理。

(6)协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民族干部的招录、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7)负责开展民族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8)承担民族更改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对涉及问题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

(10)指导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

(11)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雄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州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把民族宗教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教育,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62.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403.97万元相比,减少41.17万元,降低10.19%,主要原因2019年项目比上年减少,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第四季度没有下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6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0万元,占总支出的70.64%;项目支出106.50万元,占总支出的29.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其本支出比上年降低6.43%,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第四季度没有发放,项目支出比上年降低18.12%,主要是项目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30万元。与上年273.90万元减少17.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第四季度没有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50万元,与上年130.07万元相比,减少23.57万元,降低18.12%。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减少。2019年民族工作专项支出61.50万元,主要是2019年市级民族机动金59.00万元,协会工作经费2.50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5.00万元,主要专项经费10.00万元,省补资金10.00万元,省对下专项资金2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03.97万元相比,减少41.17万元,降低10.19%,主要原因2019年项目比上年减少,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第四季度没有下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9%。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2012301支出201.83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61.50万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5.00万元: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主要用于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84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3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5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8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8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8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78.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加强了财务管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57万元,下降1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28.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加强了财务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占62.5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占37.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9年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扶贫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4万元,与上年19.87万元少0.33万元,降低1.67%主要原因机关工作人员减少,故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8万元;水电费0.43万元;邮电费0.19万元;差旅费1.10万元;劳务费0.75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57.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52万元,固定资产19.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31.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7.11

37.52

19.59

0

8.03

0

11.56

0

0

0.09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目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民族事务: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民族工作专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3、宗教事务: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的支出。

4、宗教工作专项: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主方面的专项支出。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1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