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8/2026-00008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3-18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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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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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市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5.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经营性公墓报批备案,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指导公墓、殡仪馆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全市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有关工作。

6.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1.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楚雄市殡葬服务中心

2.楚雄市婚姻服务中心

3.楚雄市老年活动中心

4.楚雄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5.楚雄市社会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

以上所属事业单位5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全部并入楚雄市民政局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持续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认定工作,做到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工作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快推进鹿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紫溪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医养乡村建设;积极争取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场所和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维护好老年群体利益。

3.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加强殡仪馆中山服务站运行管理,加快推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时回应群众期盼。落实好“减项降费优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殡葬服务市场整治,增强殡葬服务公益属性,确保全市殡葬秩序平稳有序。

4.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持续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及时提供儿童所需帮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育新风婚俗改革宣传和巡回登记服务工作。强化残疾人信息比对,及时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做好边界联检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强化福彩销售管理,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5.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管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强养老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安全运营。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321,733.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834,950.5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86,783.22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0,376,579.49元,增长34.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29,255,154.26元对比增加9,579,796.27元,增长32.75%,增加的主要原因:原来由各街道办、乡镇纳入预算并自行发放的惠民殡葬补助资金自本年起由民政局统一发放,所以增加了惠民殡葬补助资金预算9,563,600.00元。其他收入与上年670,000.00元对比增加816,783.22元,增长121.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主要用于福彩刮刮乐促销奖、“福彩情 学子梦”助学公益活动等单位自有资金项目。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该预算为州级补助春节慰问金,本年度调整在其他收入中进行核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834,950.53元,其中:本年收入38,834,950.5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834,950.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79,796.27元,增长32.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29,255,154.26元对比增加9,579,796.27元,增长32.75%,增加的主要原因:原来由各街道办、乡镇纳入预算并自行发放的惠民殡葬补助资金自本年起由民政局统一发放,所以增加了惠民殡葬补助资金预算9,563,6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321,733.7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834,950.53元,其中:基本支出5,560,471.33元,与上年5,045,107.46元对比增加515,363.87元,增长10.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职业年金缴费等预算支出因退休人员增加而增加;项目支出33,274,479.20元,与上年24,210,046.80元对比增加9,064,432.40元,增长37.44%,项目支出主要因以下因素增减变动较上年净增加:一是本年度增加了惠民殡葬补助资金预算支出;二是社会救助政策性提标、救助人数动态监测调整等原因,民生类资金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三是民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因经费压缩较上年减少。单位资金支出1,486,783.22元(其中:其他支出1,486,783.22元),与上年690,000.00元对比,增加796,783.22元,增长115.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主要用于福彩刮刮乐促销奖、“福彩情 学子梦”助学公益活动等单位自有资金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303,353.60元,主要用于楚雄市民政局在职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9,692.40元,主要用于代管退休人员等生活补助和婚姻登记等民政事务管理工作任务支出;

2080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5,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费支出;

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45,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和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及楚雄市鹿城镇、东瓜镇撤镇设街道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20802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242,200.00元,主要用于为特定老年人群体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82,35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统筹外部分和离休人员工资发放、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424.6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0,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4,81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48,000.00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的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3,605,625.00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以及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年满80周岁以上的低保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支出;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9,632,600.00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支出,以及群众违反殡葬条例的行为进行土葬后对第一举报人员给予奖励补助支出;

208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105,0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对参加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合格的劳动者给予的培训补助,以及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费支出;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856,120.00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支出;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321,400.00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城市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951,800.00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484,875.00元,主要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临时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救助支出;

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9,508.25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的支出;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93,391.75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的支出;

2082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54,560.00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供排水补贴支出;

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706.80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补助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4.92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6,960.0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2,802.08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8,012.0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单位部分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12,692.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单位资金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5,505.00元,主要用于福彩刮刮乐促销奖、“福彩情 学子梦”助学公益活动和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等项目支出;

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61,278.22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电量补贴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楚雄市民政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1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50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735.00元,较上年减少215.00元,下降0.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85.00元,较上年减少215.00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8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民政局严格执行《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市党办发〔2024〕5号)文件精神,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规范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压缩公务接待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65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市民政局纳入预算项目20个,全年预算安排资金34,761,262.42元,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项目18个,安排资金33,274,479.2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项目2个,安排资金1,486,783.22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重点项目17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3,271,479.20元,17个重点项目分为6方面的详细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9,678,975.00元(城市低保资金2,321,400.00元、农村低保资金5,951,800.0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79,508.2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793,391.75元、临时救助资金484,875.00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48,000.00元)。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一是落实落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加强标准和政策的衔接;二是规范办理程序,强化审核工作,坚持三榜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不断规范低保审批和管理程序;三是加强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摸底排查,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四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临时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五是确保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得到保障,保障孤儿等特困儿童健康成长;六是确保在每月10日以前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补助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8,856,120.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253,040.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603,080.00元)。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一是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制度衔接、全面覆盖、公正公开、规范有序、资源统筹、责任共担原则,认真落实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二是严格按程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建立健全人员动态管理,及时办理补贴发放手续,进一步保障好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老年人高龄津贴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488,625.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市80至99周岁老人月均不低于50元及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月均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一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补助范围,实行“免申即享”,按照“免于申报、动态核查、分类处置”工作机制,实行“政策找人、服务上门”,确保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做好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程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做好发放工作,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及时办理补助补贴停发或增发手续,切实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17,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补助。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补助范围,完成“该享则享,应享尽享”的预期目标,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提高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质量;二是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工作;三是严格按程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做好发放工作,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及时办理补助补贴停发或增发手续,提高发放对象满意度。

(五)其他民政对象补助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432,759.20元。主要用于发放惠民殡葬补助、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费、两案人员生活补助和困难救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补助、城市低保对象供排水补贴、代管地方退休人员补助、其他人员补助共8项。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做好民政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更新补助对象信息;二是按政策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民政对象生活补助,不断提高补助对象生活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自身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六)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区划界线和地名标志设置管理、鹿城镇东瓜镇撤镇设街道工作、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殡葬设施国土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等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98,000.00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资金413,000.00元、地名标志设置和行政区划界线管理专项经费145,000.00元、社会组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资金5,000.00元、楚雄市鹿城镇东瓜镇撤镇设街道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0元、楚雄市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费15,000.00元、楚雄市殡葬设施国土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20,000.00元。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帮助困难家庭老年人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二是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开展社团成立验资、变更审计、注销清算工作,降低风险;三是设置地名标志以满足人们生活出行指示导向需要,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全面提升市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修复和完善损坏的界桩;四是加快楚雄市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布局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全力做好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实现“逝有所安”,推动殡葬事业向可持续方向发展;五是推行婚姻登记规范化、办证程序简便化、服务环境标准化的工作模式,推进楚雄市婚姻登记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六是为单位正常运转创造高效、便捷、安全、卫生的办公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7.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三公”经费: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66,574.68元,与上年1,493,271.10元对比增加273,303.58元,增长18.30%,净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安排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等相关工作支出预算由于经费压缩减少;二是单位资金安排福彩刮刮乐促销奖等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30201办公费:144,905.40元,30202印刷费:2,000.00元,30205水费:3,300.00元,30206电费:18,700.00元,30207邮电费:43,460.00元,30211差旅费:60,000.00元,30214租赁费:5,600.00元,30215会议费:17,7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4,085.00元,30226劳务费:168,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301,241.60元,30228会经费:44,047.68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7,38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000.00元。总之,楚雄市民政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01,241.60元,与上年680,100.00元对比减少378,858.40元,下降55.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鹿城镇东瓜镇撤镇设街道工作专项经费、地名标志设置和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因经费压缩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楚雄市民政局资产总额40,211,422.42元,其中,流动资产73,714.27元,固定资产32,655,088.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967,120.02元,无形资产515,499.3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6,478.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0,33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63.00平方米,账面原值2,397,771.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