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8/2025-00025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1-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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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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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殡葬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死亡人员遗体接送、冷藏、告别、整容化妆、火化等综合性殡仪服务工作;全市死亡人员骨灰寄存管理服务工作;为丧户提供骨灰盒等其它丧葬用品服务、特约个性化服务;处置突发性事件死亡人员冷藏、提供验尸场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殡仪管理办公室、公墓管理办公室、火化及遗体接运服务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市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殡葬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2024年全年共减免非财政供养人员2896具,减免遗体运输费、火化费289.6万元。

根据工作安排,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工作人员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楚雄建设“惠民行动”殡葬领域问题整治工作,对全市及15个乡镇殡葬服务行业和殡葬领域工作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摸排,对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殡葬用品市场、殡葬中介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惠民殡葬补助等12项内容开展调查摸排治理,对摸排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建立健全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尚未发现需整改事项。

二是加强殡葬领域项目推进。1是现有经营性公墓楚雄陵园,占地199亩,经市政府同意于2020年8月移交市产投统一开发经营管理。楚雄陵园分四期开发,一、二、三期已全部建成在售,四期己完墓穴基础建设,入墓道路正在抓紧施工。2是市殡仪馆中山服务站建设项目占地6.31亩,总投资1850万元,采取委托建设模式委托市城乡投建设。因承建方资金缺乏,施工进度缓慢,为加快项目推进市民政局、市城乡投、市产投签订三方协议,由市产投拨付资金46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目前,中山殡仪馆主体建筑已完工,装饰装完毕;综合楼、悼念大厅、楼梯地砖已完工,目前已进入工程扫尾工作,正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待验收交工阶段。3是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投资65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00万元,恩泽公司自筹550万元),已通过环保验收,项目已完成初验,现己交由恩泽公司进行设备调试运行。二期建设项目总投资2501.1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阶段。4是紫溪人文纪念园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州民政局批复,紫溪人文纪念园由市产投公司投资建设经营。项目规划用地373.04亩,总投资6.28亿元,分三期建设,分期融资。一期规划面积约46.93亩,墓区占地29.4亩,总投资5421.2万元,一期融资6000万,已到位5500万,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部分墓位己建设完工,正准备相关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后报州民政局验收通过,发放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售卖。5是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情况。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15个,总投资2940.11万元,总占地面积187.3亩,墓穴13568穴,配套了管理用房、入墓道路、停车场、公厕、水电等设施。建设管理运行按《楚雄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执行。

三是结合本市2024清明祭扫动员和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清明祭扫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清明祭扫应急预案》。此期间悬挂宣传标语12条、发放殡葬政策法规汇编、宣传册近2万份,“祭英烈、践实心”文明实践活动和“祭祀鲜花 文明你我他”文明实践活动各一场。通过鲜花换纸币活动,效果明显,基本无乱烧纸点香乱象,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清明节期间共接待服务保障到楚雄市殡仪馆、楚雄陵园、1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的群众近3.5万余人次,车辆约近2万余车次,实行全员上岗24小时值班,实现了安全0事故。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度收入合计287546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9422.87元,占总收入的86.57%;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386046.0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3.43%;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9823.70元,下降12.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26538.11元,增长134.21%;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1826361.81元,下降82.55%;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殡仪馆殡葬基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补助资金和疫情防控殡葬一线工作人员补助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2023年由殡仪馆收取的殡葬四项基本服务项目收费,从2024年1月1日起,除火化费由殡仪馆收取后上缴国库,其他三项不再由殡仪馆收取,所以本年事业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度支出合计4619522.69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622.87元,占总支出的21.75%;项目支出3614899.82元,占总支出的78.2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77443.19元,增长42.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615.11元,增长6.99%;项目支出增加1311828.08元,增长56.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政策内升级升薪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驻村工作人员驻村补助标准提高,导致差旅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殡仪馆殡葬基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和疫情防控殡葬一线工作人员补助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殡仪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4622.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1354.87元,占基本支出的98.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68.00元,占基本支出的1.32%。年人均公用经费2211.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殡仪馆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4899.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80000.00元。

殡葬预算支出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130099.82元,主要用于发放殡仪馆在编在岗职工高出绩效保留的津补贴、支付陵园墓穴材料费和安装费以及支付殡葬服务公司的费用补贴。

殡葬事业发展支出资金项目经费79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及驻村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80000.00元,主要用于殡仪馆购置遗体冷藏柜、消毒柜及殡葬特种专用车。

2023年度中央财政疫情防控殡葬一线人员补助项目经费325800.00元,主要用于对疫情期间在殡葬一线工作的人员进行的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9422.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89%。与上年相比增加1426538.11元,增长134.21%,完成年初预算的38.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927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2%,完成年初预算的32.33%。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6978.4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9.71%,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87428.80元,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的44.38%,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和退休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549.60元,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的55.6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2)殡葬支出1827908.76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90.08%,主要用于保障殡仪馆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和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的购置等支出;(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5.07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保障殡仪馆在职人员按工资基数比例计提缴纳的失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殡仪馆殡葬惠民补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二是对殡葬公司运营成本的费用补贴项目资金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95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6%,完成年初预算的590.78%。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1)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25800.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83.55%,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殡葬一线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150.64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6.45%,其中:事业单位医疗34153.56元,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的53.24%,主要用于保障殡仪馆在职职工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7507.08元,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的42.88%,主要用于保障殡仪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0.00元,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的3.88%,主要用于保障殡仪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2023年度中央财政疫情防控殡葬一线人员补助资金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5%。主要用于保障市殡仪馆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缴了2023年度欠缴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殡仪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精简“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殡仪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精简“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殡仪馆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殡仪馆资产总额3522421.56元,其中,流动资产369325.23元,固定资产3153096.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6554.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49980.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3449.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3449.5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3449.5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3449.5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殡仪馆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殡葬改革:指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

10.生态葬:指人的遗体火化后,通过“草坪葬”、“水葬”、“树葬”、“花葬”、“塔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具有环保、节能和成本低等特点。

11.绿色殡葬:就是指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先进设备和先进管理理念,以促进殡葬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殡葬综合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以倡导殡葬标准化为手段,推动人类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殡葬模式。

12.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村民死亡后提供骨灰安葬的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必须本着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园林化、公益性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建设、因制宜、规范管理。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