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8-/2024-0221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2-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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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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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殡葬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全市死亡人员遗体接送、冷藏、告别、整容化妆、火化等综合性殡仪服务工作;全市死亡人员骨灰寄存管理服务工作;为丧户提供骨灰盒等其它丧葬用品服务、特约个性化服务;处置突发性事件死亡人员冷藏、提供验尸场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殡仪馆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殡葬管理办公室、公墓管理办公室、火化及遗体接运服务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工作重点:

1.持续推进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好殡葬服务及惠民政策,持续保持火化、安葬达到100%;加快推进殡葬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划实施好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继续完善楚雄市殡仪馆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继续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提升完善公益性公墓管理机制。

2.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加强殡葬队伍建设管理,强化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规范完善殡葬服务体系,让群众满意、逝者安心、家属放心。

3.全面巩固和深化“活人墓、豪华墓”、殡葬价格秩序整治成果;充分利用“清明节、十月朝”等祭扫传统节日做好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扫、移风易俗的文明新风。践行“阳光服务”、“优质服务”宗旨,努力创建“无烟陵园、平安殡葬”及“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文明实践活动。确保在整个清明祭扫期间,交通顺畅、文明祭扫、安全有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殡仪馆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0.3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282.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388.31万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534.50万元,增长137.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0.31万元与上年98.31万元对比增加542.00万元,增长551.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楚雄市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以前年度主管局楚雄市民政局编制预算的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归由楚雄市殡仪馆纳入部门预算;二是事业收入282.50万元上年290.00万元对比减少7.50万元,下降2.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殡葬成本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0.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0.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0.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98.31万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2.00万元,增长551.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楚雄市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以前年度主管局楚雄市民政局编制预算的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归由楚雄市殡仪馆纳入部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2.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1万元,与上年98.31万元对比增加2.00万元,增长2.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随工资基数比例计提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4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对比增加540.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楚雄市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以前年度主管局楚雄市民政局编制预算的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归由楚雄市殡仪馆纳入部门预算。

单位资金支出282.50万元。其中:事业支出282.50万元与上年290.00万元对比减少7.50万元,下降2.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殡葬成本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8.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统筹外部分退休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608.39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在职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惠民殡葬项目专项资金;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2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7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单位资金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282.5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成本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殡仪馆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殡仪馆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殡仪馆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0.05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1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殡仪馆严格执行《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党办通〔2016〕131号)、《楚雄市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楚市机服字〔2022〕1号)文件精神,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压缩公务接待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楚雄市殡仪馆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殡仪馆资产总额528.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5.59万元,固定资产312.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2940.2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11.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14.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949.98平方米,账面原值1729.35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36.4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殡仪馆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殡仪馆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14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