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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市以外的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和帮助乡镇、村(社区)共同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以及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的信息化及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救助管理站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救助管理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细化救助机构和托养机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的检查及安全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2.依托救助返乡人员台账、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加大源头治理行动能力。
3.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完善站内设施设备,达到站内照料服务规范相关要求。
4.逐步落实站内照料服务达标标准化、救助服务寻亲常态化、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制度化、落户安置和源头治理有效化、救助管理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全面化。
5.持续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服务、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政策,提升服务质量,做实信息登记备案,加大社会救助力,认真落实救急难,实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达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救助管理站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8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78.59万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9.76万元,下降12.4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本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78.59万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6万元,下降12.42%,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本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3万元,与上年77.79万元对比,减少8.96万元,下降11.52%,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0.80万元对比,减少0.80万元,下降100%,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6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5.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4.4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与上年78.59万元相比减少支出9.76万元,下降12.4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楚雄市救助管理站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与上年0.04万元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0.04万元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救助管理站严格执行《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党办通〔2016〕131号)、《楚雄市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楚市机服字〔2019〕4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救助管理站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救助管理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救助管理站资产总额5.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4.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7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救助管理站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14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