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8-/2021-1124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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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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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全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收住本市籍父母双亡、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儿;负责履行管护收住孤儿的生活、就医和义务教育等监护职责;接收、管理社会各界对福利院的捐助。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各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应急预案,发放部分口罩,每天对家庭寄养儿童及寄养户进行电话联系、心理疏导。

2.做好涉外收养工作自检自查工作。按照《云南省涉外收养调研和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全省儿童福利相关工作交办推进紧急会议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对1993年以来的涉外收养捐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涉外收养档案清理汇总。

3.做好档案清理归档工作。按照省民政厅要求,认真做好历年来孤儿档案清理归档工作,及时与市档案馆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按时完成104份档案清理归档工作。

4.做好大龄孤儿的思想教育和自我管理工作。大龄孤儿的管理是社会福利院的难点工作之一。今年以来,继续加强3名大龄孤儿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好大龄孩子在思想、上学、住房、就业等方面的个人事务,引导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与3名超龄儿童签订了离院确认书,协助他们申报了城镇低保、特困供养,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5.科学规范寄养儿童的服务管理工作。2020年年初家庭寄养儿童11名,年末8名,离院3名,无新增孤儿。对寄养家庭儿童定期安排回访,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家庭抽查,对寄养家庭的现实状况,儿童的教育、管理、生活和健康状况深入调查了解,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一年来共安排抽查、回访、入户服务20次。

6.认真开展重残孤儿的医疗保障工作。市福利院的孤儿和婴幼儿部分患有先天性疾病和缺陷,体弱多病。无论节假日还是下班时间,福利院工作人员都及时送患病儿童到医院治疗。同时认真做好儿童保健、防疫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9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0年度总收入90.91万元与上年67.51万元相比增加23.4万元,增长34.7%。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4.18万元与上年66.51万元相比减少2.33万元,下降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3万元与上年1.00万元相比增加25.73万元,增长2573%。本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补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9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6万元,占总支出的40.66%;项目支出53.95万元,占总支出的59.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90.91万元与上年支出67.51万元相比增加23.4万元,增长3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补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社会福利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96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36.96万元与上年37.81万元相比减少0.85万元,下降2.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5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社会福利院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95万元与上年29.7万元相比增加24.25万元,增长81.65%。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补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6%。本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4.18万元与上年66.51万元相比减少2.33万元,下降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孤儿减少3人,孤儿基本生活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5%。主要用于:(1)事业单位离退休4.30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统筹外发放部分;(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3)社会福利支出52.08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87.68%,其中:儿童福利支出27.22万元,占社会福利支出的52.27%,主要用于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及日常就医、就学等经费支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4.86万元,占社会福利支出的47.73%,主要用于保障福利院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指事业单位医疗1.85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62.5%,公务员医疗补助1.1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保障社会福利院职工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保障社会福利院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社会福利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务接待,减少接待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社会福利院资产总额35.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4.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年与上年5.5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 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38

0

34.68

0

0

0

34.68

0

0

0.7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楚雄市社会福利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涉及政府采购项目2个,其中:购买孤儿服装一批价值0.65万元,购买福利院设施设备一批价值18.2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楚雄市社会福利院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福利院“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院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绩效目标如期实现。2020年,我院孤残儿童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切实保障了孤儿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年末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儿童福利院:是指民政部门在城市举办的以孤儿、弃婴为主要收养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二、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国办发〔2010〕54号)。

三、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保障失去父母、查不到生父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含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基本生活的支出。

楚雄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