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547G/201903-00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9-03-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3-27
称: 楚雄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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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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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政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2019年部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第一部分楚雄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责任。

3.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优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楚雄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原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4.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和发布灾情信息;申报、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捐助(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承担楚雄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市城市居民和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报、核实、审批和发放工作并监督使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核实审批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的整理申报工作;负责城乡困难群体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工作。

6.承办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工作;负责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做好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7.牵头、协调社区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对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村务公开的督查工作;指导城市社区服务工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福利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工作。

9.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民政事业收费的使用和管理。

10.调研、协调全市老龄工作,指导老年协会(团体)工作,负责楚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楚雄市民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为: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救济科(楚雄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救助科(楚雄市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楚雄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划地名科(楚雄市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民间组织管理科)、楚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计财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项目建设,更加夯实民政发展基础。始终把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快民政系统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在加快推进民政在建项目和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不断强化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规范项目申报,强化“三库”建设。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库、备选库、在建库的筛选、申报工作,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加大与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的协调。一是积极争取申报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等建设项目。二是加大在建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中山敬老院、三街敬老院、新村敬老院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完工并投入使用。

2.抓体制机制改革,更加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针对自然灾害频发、灾情较多,自然灾害不可预见性的特点。全面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防灾减灾应急措施,做到有灾救灾、无灾救助,把发生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在有条件的社区和农村设立实用的避难场所,准备必要的防灾救灾设备,真正做到有备无患;落实好防灾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灾情,为受灾群众提供生活保障,努力提高抗灾救灾工作自救能力。强化民政物资资金管理,每年对各乡镇民政物资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民政物资资金安全发放。

3.抓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更加精准有力兜好底。规范受理救助平台管理,提升救助质量;严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抓重点、补短板,持续推进精准施保,深化低保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状况核对中心作用,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程序。按照坚决打赢新时代第一场硬仗的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助力打好贫困村脱贫振兴攻坚战;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工作,助力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做好农村C、D级危房户的核查认定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全住房保障,助力打好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

4.抓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更加坚定支持军队改革。抓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加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力度。坚持“感情贴靠、政策落实、矛盾化解、党建推进”思路,带着深厚感情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意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预警研判、教育引导、巡查管控,全力做好源头稳控工作。大力推进退役士兵“阳光安置”,以就业创业为重点,扎实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沟通衔接,挖掘岗位资源,力争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年年清”、矛盾问题“零遗留”。

5.抓惠民殡葬,更加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经营性公墓建设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加大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年内各级资金投入。二是强化殡葬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进一步抓好殡葬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大殡葬执法,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县道、省道、高速公路等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墓区山体进行植树绿化遮挡处理;对违规制作的墓碑、墓体进行集中清理;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

6.全面落实各项老龄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加快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投入使用,发挥社会效益,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现公办养老机构全面运营。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7.抓社会管理创新,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落实。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的目标。认真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期调研,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全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社会服务试点,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公开和自律、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职能。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评估“三同步”,推进社会组织“两个有效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8.抓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地搞好服务。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做好市内各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日常管理及边界纠纷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加强救助机构和托养机构监管,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强化救助对象寻亲返家。推动构建以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末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体系,形成“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9.抓实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更加提高为民服务保障水平。围绕提升加强民政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能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要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在思想上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在行动上对标对表新时代的各项要求,自觉进行对照检查,看一看自己劲头足不足、措施新不新、作风实不实、状态好不好,切实将“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品格要素,锻造成“撬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精神杠杆,最大限度凝聚起全市民政系统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激发起全市民政干部职工的热情和干劲,以更加昂扬的状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发的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提标、提速、提质、提效。确保完成州民政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各项指标任务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68.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68.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68.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68.2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68.20万元(本级财力6368.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68.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6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0.20万元,项目支出128.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472.35万元;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00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7.75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0.00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8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70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0.42万元;2080802 伤残抚恤:15.25万元;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0.92万元;2080805 义务兵优待:306.00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14.27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15.00万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0.82万元;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0.00万元;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3.40万元;2081001 儿童福利:25.39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277.03万元;2081004 殡葬:150.00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64.98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2.65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80.33万元;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308.00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00万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28.35万元;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96.07万元;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9.1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1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38万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2068.4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4.6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6240.20万元、项目支出128.0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28.24万元;30102津贴补贴:253.96万元;30107绩效工资:13.1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7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97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38万元;3011201工伤保险:1.50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4.62万元;30201办公费:12.89万元;30205水费:0.20万元;30206电费:1.15万元;30207邮电费:4.95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5.76万元;30211差旅费:2.00万元;30216 培训费:7.7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30万元;30226 劳务费 :4.42万元;30228工会经费:5.77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26.52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2.39万元;30201 离休费:24.25万元;30302退休费:37.97万元;30303 退职(役)费:115.00万元;30304抚恤金:0.42万元;30305 生活补助:1483.91万元;30306 救济费:3992.90万元;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100.00万元;31002 办公设备购置:1.85万元;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0万元。

基本支出6240.2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28.24万元;30102津贴补贴:253.96万元;30107绩效工资:13.1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7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97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38万元;3011201工伤保险:1.50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4.62万元;30201办公费:5.10万元;30205水费:0.20万元;30206电费:1.15万元;30207邮电费:4.95万元;30211差旅费:0.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30万元;30226 劳务费 :1.92万元;30228工会经费:5.77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26.52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2.39万元;30201 离休费:24.25万元;30302退休费:37.97万元;30303 退职(役)费:115.00万元;30304抚恤金:0.42万元;30305 生活补助:1483.91万元;30306 救济费:3992.90万元;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0.35万元。

项目支出128.0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7.79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5.76万元;30211差旅费:1.50万元;30216 培训费:7.7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30226 劳务费:2.50万元;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100.00万元;31002 办公设备购置:1.50万元;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楚雄市民政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资金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市级配套0.42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市级配套0.92万元;儿童福利(孤儿生活补助)市级配套25.39万元;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市级配套10.82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2.6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80.33万元;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市级配套2068.4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抚恤支出市级配套16.90万元,其中:伤残抚恤(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及企业回乡水利民工生活补助)15.25万元;2、其他优抚支出市级配套214.27万元,其中:出国参战民工困难生活补助3.96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141.93万元,国防战备公路修建民工生活困难补助15.71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八一建军节慰问金35.37万元,1-4级伤残人员护理费17.30万元;3、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市级配套79.10万元,其中:原村公所办事处离职干部生活补助48.60万元,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30.50万元;4、老年福利市级配套277.03万元,其中:高龄补贴256.56万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0.47万元;5、殡葬(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贴)市级配套50.00万元;6、退役安置市级配套145.00万元,其中:退役士兵安置115.00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0.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35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3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民政局“三公”经费安排及变化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00万元,与上年的4.20万元相比减少0.20万元,减少4.7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0.00万元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安排1.30万元,与上年1.50万元相比减0.20万元,减少4.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2.70万元,与上年2.70万元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0.00万元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及运行及维护费安排2.70万元,与上年2.70万元相比无变化。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楚雄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了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部门预算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及保民生支出6240.20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615.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24.42万元,增加913.38%,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将保民生支出按类款划分的二个大类九个款科目(20808抚恤536.86万元、20809退役安置169.22万元、20810社会福利352.42万元、20811残疾人事业464.98万元、20819最低生活保障492.97万元、20820临时救助328.00万元、208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28.35万元、20825其他生活救助175.17万元、21013医疗救助2068.40万元)全部纳入基本支出预算,而2018年以上二个大类九个款科目是在项目支出预算,其次是政策性调整工资。其中:

1.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533.89万元,2018年支出503.25万元,增加30.64万元,增加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工资。

2.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51.50万元,2018年支出51.42万元,增加0.08万元,增加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测算略有增加。

3.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4.46万元,2018年7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83.50万元,增长7868.52%.增加主要原因是: 2019年将保民生支出按类款划分的二个大类九个款科目(20808抚恤536.86万元、20809退役安置169.22万元、20810社会福利352.42万元、20811残疾人事业464.98万元、20819最低生活保障492.97万元、20820临时救助328.00万元、208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28.35万元、20825其他生活救助175.17万元、21013医疗救助2068.40万元)全部纳入基本支出预算,而2018年以上二个大类九个款科目是在项目支出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128.00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7094.01万元,减少6966.01万元,减少98.19%,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将保民生支出按类款划分的二个大类九个款科目的预算全部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二是本年增加了殡葬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及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相对减少;上述两个原因造成本年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大幅净减。其中:

1.2019年民政管理事务28.00万元,2018年为40.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94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双拥工作职能划出,减少相应支出。

2.2019年殡葬100.00万元,2018年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为了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新增100.00万元用于殡葬改革工作支出。

3.2019年将保民生支出按类款划分,将二个大类九个款科目的预算全部纳入基本支出预算(20808抚恤536.86万元、20809退役安置169.22万元、20810社会福利352.42万元、20811残疾人事业464.98万元、20819最低生活保障492.97万元、20820临时救助328.00万元、208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28.35万元、20825其他生活救助175.17万元、21013医疗救助2068.40万元)全部纳入基本支出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重点优抚对象:是指在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建立革命政权、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作出特殊贡献,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特殊社会群体。

2.自然灾害:《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中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风雹(含狂风、暴雨、冰雹、雷电)、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等级按国家和本省规定分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3.临时救助:是指由政府通过财政资金的安排以及社会赞助、居民捐助、有奖募捐等渠道建立临时救助基金,依法对因患重病、子女就学、遭遇突发性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公民给予适当的款物援助。

4.城乡低保资金: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金和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8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2.89万元;30205水费:0.20万元;30206电费:1.15万元;30207邮电费:4.95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5.76万元;30211差旅费:2.00万元;30216培训费:7.7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30万元;30226劳务费:4.42万元;30228工会经费:5.77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26.52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2.39万元。本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86.42万元相比减少8.62万元,同比减少10%。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双拥工作职能划出,双拥经费减少,同时工会经费因测算基数增加而在上年基础上增加,办公费增加是因为增加了婚证工本费和数字化档案处理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水费、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基本与上年持平,邮电费增加是因为当年安装的视频网络费增加,因上述增减变动原因,本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总额3279.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88万元,固定资产1423.82万元、在建工程1646.35万元,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117.13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1223.29万元、车辆39.4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1.10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市民政局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3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28.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28.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19年市民政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2019年,楚雄市民政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二部分楚雄市民政局2019年

部门预算表

(附后)

楚雄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2日

楚雄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