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民政局关于取缔“东望志愿服务”的公告
经调查,“东望志愿服务”未依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组织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东望志愿服务”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楚雄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