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楚雄市民政局围绕工作作风建设、救助对象审核认定、资金发放管理等重点环节,紧盯困难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进一步落实好特困供养人员政策,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护理补贴档次自检自查。持续推进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通过自检自查,2024年来共动态退出不符合低保保障210人。
二是稳步提高救助标准。按照省州文件要求,及时提高救助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35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为6400元/人.年,特困人员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956元/月.人。
三是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截至2024年7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370户3200人,发放低保资金1031.9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066户12649人,发放低保资金2616.92万元。有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21户126人,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费和护理补贴资金68.77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092户1250人、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费和护理补贴资金918.47万元。
四是强化救助情况公示。市民政局每月将楚雄市在保对象资金发放情况在楚雄市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公示栏作用,15个乡镇、154个(村)社区实现低保对象100%的公示,15个乡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示低保监督举报电话,保证群众诉求畅通,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下步工作中,市民政局将持续加强救助对象信息核对和动态管理工作,及时纠正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