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二季度共有低保对象4.69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0.97万人,保障标准为728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56.41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3.72万人,保障标准为6038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03.4元/人·月。
楚雄市二季度共有特困人员0.42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0.04万人,农村特困人员0.38万人,供养标准分别为947元/人·月。
楚雄市二季度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5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188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