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一季度共有低保对象4.58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0.97万人,保障标准为728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57.38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3.61万人,保障标准为6038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04.1元/人·月。
楚雄市一季度共有特困人员0.39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0.025万人,农村特困人员0.36万人,供养标准分别为947元/人·月。
楚雄市一季度累计实施临时救助0.28万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529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