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秀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民政协理员市级待遇补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在民生保障工作中的兜底作用,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和《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意见》(楚发〔2018〕12号)文件要求,楚雄市于2019年6月份开始,在15个乡镇相继开展此项工作。
一、购买主体
乡镇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由乡镇负责选拔推荐拟聘用人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推荐,乡镇审核把关统一选聘,乡镇、村级聘用人员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后由乡镇和村级聘用管理。
二、人员配备
(一)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每个乡镇配备1名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人。
三、经费来源
(一)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的经费统一由省级财政承担,每年省厅按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3600元/月.人,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825元/月.人的经费预算下达。
(二)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意见》(楚发〔2018〕12号)文件精神,州级承担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200元/月.人,但由于州级一直未将此项经费列入州级财政预算,因此州级补助200元未到位。
(三)市级补助资金问题省、州未作明确要求,根据各级财政情况按照村委会几大员工资标准作相应的补助,目前市级未出台相应的资金配套政策。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行的几大员工资待遇大体如下:
1、兽医员工资待遇:800元/月。
2、农科员工资待遇:800元/月。
3、林业员工资待遇:800元/月—1200元/月。
4、调解员工资待遇:在800元/月的基础上增加卷宗管理费。
5、计生宣传员工资待遇:600元/月—1000元/月。
你们所反映关于解决民政协理员市级待遇补贴的建议,楚雄市民政局在下步的工作中将会积极向州级争取200元/月.人的州级补助资金,同时也会向市委市政府作汇报,尽量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将民政协理员市级待遇补贴列入财政预算。
感谢你们对楚雄市社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你们继续关注我市的民政协理员队伍建设工作,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丽华 0878—6168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