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荣代表:
你在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请求实施分散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点建设的建议》(第0122号)我局已收悉,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于2019年6月21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不断的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完善老年服务工作,从民政部到各县市都成立了专门的养老服务工作机构。在云南省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中也明确提出,鼓励、支持采取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合资合作等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在保障政府供养对象兜底服务的前提下,养老机构闲置资源可实施社会化养老服务。根据云南省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楚雄市民政局在下步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将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积极将西舍路镇龙岗村分散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点的成功经验广泛的应用于下步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中,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科学布局分散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点的建设,同时也会加大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感谢你们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你们继续关注我市的养老服务工作,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2日
(联系人:段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