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楚雄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民政人的努力下,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楚雄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定期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情况,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2次,组织开展民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次,开展法治建设知识测试1次,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三是聘用常年法律顾问法律1名,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列席党组会、班子会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法性评估,确保各项决策和行政行为合规合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有关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所设定事项不超出民政部门的职权范围,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制度及备案审查制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快推进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规范性文件调研工作,推动民政深化改革。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程序公正,促进文明公正执法。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书考试,2021年共有持省政府执法证执法人员4名。二是对照2021年6月梳理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权力事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把对有监管责任的事项纳入“双随机”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及时完善被抽查对象库,将全市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民办养老机构纳入对象库,为“双随机”抽查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行应诉出庭职责,依法主动履行法定义务2021年度发生3起行政诉讼案件,均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职责。
四、健全完善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积极做好离婚登记、孤儿寄养、养老服务、社会救助、边界纠纷、丧葬纠纷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对于民政部门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民政行政管理有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纳入民政部门行政调解的范围,主动进行调解。
五、依法履行职责,有序开展民政工作
(一)加快推进养老、救助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保障15个乡镇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加快发展助餐服务,建成5个幸福食堂并投入使用。二是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规范低保审批和管理,强化特困人员救助力度,《楚雄市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21年全年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0.61亿元。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动实现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业务审核审批流程简便、服务优化、管理严格、责任明晰,2021年共受理告知承诺书26300份,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环节多等问题。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制定下发《楚雄市社区工作准入委托事项(政府购买服务)责任清单》、《楚雄市社区法定职责工作事项(自我服务)责任清单》,按照“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认真推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加强社区建设。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全市154个村(社区)围绕村(居)民在自治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工作制度、村(居)民会议认为应当规范的其他内容全部完成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工作,实现“一约四会”全覆盖。
(三)规范社会事务规范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监管,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严格按照年检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标准给出相应年检结论,年检合格率100%。对存在问题不主动整改的社会组织,采取责令整改、专项抽查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二是不断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引导,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1年,全年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289个(社团167个、民非121个、基金会1个),通过排查,全市社会组织均能依法开展活动。
(四)深化专项事务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一是不断巩固殡葬改革取得的成效,殡葬改革强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稳步实施,2021年全市15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火化率100%、入墓率100%的工作目标。楚雄陵园二期、楚雄市殡仪馆中山服务站等工程有序推进。二是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整改城区道路播放哀乐、抛洒纸钱、乱燃乱放等祭祀陋俗。结合清明节、殡葬宣传月大力宣传文明祭祀、绿色殡葬,目前全市154个村(社区)已将文明祭祀、厚养薄葬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已成立红白理事会600余个,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新风逐步形成。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信访程序,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件32件,未发生重复信访或群众不满情况。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守法良好氛围。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率先垂范,2021年,共进行专题学法2次,干部职工例会学习4次;二是积极组织全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者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在线答题活动,进一步加大了普法力度,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法治保障工作提供坚实基础。三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进行学习。五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以“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为活动主题,通过设置咨询服务窗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育新风进万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相关的惠民政策,全市15个乡镇已共发放宣传资料3.2万份。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下步工作中,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办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提高全局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管理水平,为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更快更好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楚雄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