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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8/2026-00002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1-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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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info/7155/867249.htm)。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371号,电话:0878-6168860,传真:0878-6086066,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5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5年度共计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其中:机构信息4条、政务动态5条、财政信息9条、政策问答2条、其他民政工作信息55条。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民政核心业务,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网上平台等多种申请渠道,优化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工作、严格规范答复内容,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高效规范做好答复工作。2025年度,市民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严格保密审查,持续规范信息发布。楚雄市民政局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强化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超期、失效的信息内容,有效防范泄密等重大风险。强化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事业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做到底数清晰、内容全面、便于获取。

2、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务网络安全建设,做好楚雄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巡查和信息维护,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进一步规范分类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

3、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民政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重大问题。坚持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是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阵地作用,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加强内容维护和更新,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用户体验。

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民政核心业务,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

政策法规公开:及时公开上级和我局制定出台的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材料,注重以图文、问答等通俗易懂形式进行解读。

财政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业务动态公开:及时发布重要工作会议、活动、工作进展、检查结果、表彰公示等信息。

民生服务公开:全面公开各类民政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投诉渠道等,方便群众办事。

(五)政府信息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指标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格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市民政局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以来,楚雄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多样性、通俗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解读材料与群众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精细化程度需进一步加强,例如养老服务供需信息等;三是各业务科室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存在不均衡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市民政局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政策解读与文件起草同步谋划、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机制,鼓励采用图表、专家访谈、政策问答等多种形式解读;二是细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和标准,推动信息公开向基层服务单位延伸;三是加强全局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将信息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流程,优化政务新媒体功能,加强对新媒体网站的日常巡察,及时回应网友留言咨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楚雄市民政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