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7/2025-00064 信息分类: 人事工作 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发文日期: 2025-11-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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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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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专业技术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引进人才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调配等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州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组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财务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楚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楚雄市事业单位人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楚雄市社会保险中心、楚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楚雄市创新创业和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3个事业单位不单独纳入决算编报,合并在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创思路建机制,以“搭平台”促进就业创业提档升级。创新提出“强平台、建机制、优服务、聚人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新就业形态思维推动新服务平台建设,撬动传统就业创业工作提档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高效发展。

2.坚持“广覆盖”和“调结构”并重,通过“抓扩面、促参保、优服务、保安全”整体提升社会保障质效。抓宣传促参保推动扩面提质增效。加大政策宣传,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引导更多群众参保向高层次缴费转换。抓改革提效能推进经办服务提速提质。持续巩固全省社保综合柜员制试点改革成效,大幅提升办理效率。成功打造“15分钟社保服务圈”,社保服务网络、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加强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抓好社保基金管理领域整治和社保违规经办整治。

3.聚人才激活力,以“强服务”打造人才干事创业环境。坚持内培外引并重工作思路,以事业发展需要招引人才,以优化结构选树人才,以企业需求服务人才,以发展产业培育人才。做好收入分配管理,完善服务性措施,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研究制定涉改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机制为推进改革增添动力。

4.强治理夯基础,以“保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抓好根治欠薪推动治欠保支取得新成效。压紧压实监管责任,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闭环监管,实行领导包保稳妥推进化解,用足用活用好地方债务化解专项资金和保交楼资金,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未发生恶意欠薪案件,守牢“三个不发生”工作底线。强化多元调处切实提高争议调解仲裁质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形成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和多元化调处机制,整合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基层调解组织多方力量调处劳动纠纷,严格执行办案规则,确保办案质量,不断提升仲裁质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9833829.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833829.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258102.92元,增长降38.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258102.92元,增长38.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9833829.35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6901.20元,占总支出的17.41%;项目支出65936928.15元,占总支出的82.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少22258102.92元,增长38.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92613.79元,增长9.39%;项目支出增加21065489.13元,增长46.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中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的增加;(2)项目支出中增加了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96901.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36502.65元,占基本支出的94.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0398.55元,占基本支出的5.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936928.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春节走访慰问经费21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春节代市委市政府走访慰问27名专业技术人员经费。

就业专项补助资金26403804.45元,主要用于支付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

“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补助资金940228.25元,主要用于支付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人员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安家费、体检费、春节慰问金、考核奖励金。

普惠金融发展资金5157475.56元,主要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8992692.54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助、护理费,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资金,国有企业改制人员社保补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4001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费补助。

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0419427.35元,主要用于支付入驻楚雄市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企业给予的政策扶持奖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33829.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258102.92元,增长38.66%,完成年初预算的200.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1942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当年新开展项目,年初无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61468.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5%,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8%。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826109.79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38861.51元;企业关闭破产补助支出8992692.54元;就业专项补助支出26403804.4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就业专项补助支出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290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职工构成人数变动(退休4人、新录用4人,调入1人),而预算是以上年职工人数测算,故缴纳费用有所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9940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5%,完成年初预算的6015.13%。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支出940228.25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0017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5157475.5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支出中包含年初预算及上级补助资金,其余两项支出均为上级补助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06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缴费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650.00元,决算为23698.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72.21元,下降26.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5850.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88%,完成年初预算的6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784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12%,完成年初预算的78.4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97.21元,下降2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75.00元,下降26.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775.00元,下降26.1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650.00元,支出决算为23698.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72.21元,下降26.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5850.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78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单位公车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97.21元,下降2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75.00元,下降26.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775元,下降26.1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单位公车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人社厅检查督导工作,蒙自市、玉溪市、大理州、禄丰市人社局考察交流学习,双柏县、禄丰市交叉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398.55元,比上年增加86224.64元,增长12.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补交了上年物业管理费;(2)2024年差旅费报销比上年增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758891.87元,其中,流动资产1270040.82元,固定资产348267.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0584.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34572.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少18156508.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654.58平方米,账面原值22188236.5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4147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98.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698.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698.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698.3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