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1600000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专业技术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引进人才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调配等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州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组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财务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楚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楚雄市事业单位人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楚雄市社会保险中心、楚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楚雄市创新创业和信息中心。3个单位都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一是持续建强楚雄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载体功能,提升承载和吸引力,按照“一园七区多点”支撑的建设模式和“整合、链接、共建、共享”的新思路,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做强做大人力资源产业。二是持续培强人才发展集团造血功能,发挥好产才融合综合服务示范项目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人才中介、人才派遣、人才经纪人、人才服务等工作。三是持续完善大学生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园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全面提升孵化园服务功能,引导实体企业入驻,聘请创业导师开展创业指导帮扶。四是持续升级完善特色创业载体作用发挥,完善楚雄电商人才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楚雄高新区创业孵化园、楚雄紫溪文旅康养创业小镇等11个创业载体创业孵化等功能,营造楚雄良好的创业氛围,打造楚雄成为创业幸福地。五是持续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就业工作帮扶,用好高职院校求职补贴、青年人就业见习、大学生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一揽子政策,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激情,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六是持续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政府补贴性培训等就业援助稳定就业。七是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对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每人每年不少于3次的就业岗位;对有培训意愿的,免费开展技能培训;对无法外出的,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就近就地就业。
2.坚持扩面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加强社保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社保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精神,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准备工作,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稳妥有序扩大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实施范围,推动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二是持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实施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年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0.6万人以上;优化扩面增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加强对乡镇的联络指导,适时督导问效,督促后进,推广先进;落实好困难群体社会保险费代缴政策,巩固社保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三是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常态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准确计发工作,提高社会保障卡使用率,完善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及时开展暂停领待人员清理,不断提高认证效率。四是增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社保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改革成效,拓展延伸至乡镇(街道),深化“社银”“社邮”“社企”合作,逐步扩大更多社保服务事项下沉办理范围。五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指导记账户做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统计工作,努力实现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既定目标。
3.坚持引育用管并举,夯实现代化产业人才支撑。一是持续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系列政策,实施好“千名硕博进楚雄”、建设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等专项工作,强化高层次人才招引。持续做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全市技能人才培养管理,做好省州人才项目申报和市级人才项目评选,促进人才总量增加、质量提高、素质提升。二是不断强化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组织开展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紧缺人才招引工作,提升人事考务水平,筑牢考试安全防线,全方位打造“阳光考录”;持续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岗位设置管理、收入分配管理、档案管理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三是持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围绕全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培养青年技能人才,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的技能领军人才。
4.坚持重源头强引导,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持续推进全市企业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经营困难企业裁员、降薪、拖欠工资问题指导服务,加大劳务派遣企业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大力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全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二是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充分发挥根治欠薪人社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压紧压实乡镇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欠薪问题源头预防,推动制度覆盖全面、执行到位;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力度,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强化欠薪源头治理,持续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大欠薪问题协同处置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与公检法协调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三是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质效和能力。不断优化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效;扎实开展仲裁志愿者入企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活动,切实增强劳动争议预防力度;强化分析研判,注重庭前庭后调解,全面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工作”和“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诉调机制,充分发挥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企业内调解、乡镇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整合多方力量调处劳动纠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321,283.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321,283.20元,政府性基金1,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42,307,746.33元增加13,536.87元,增长0.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321,283.20元,其中:本年收入42,321,283.2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321,283.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42,307,746.33元增加13,536.87元,增长0.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321,283.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321,283.2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7,083.20元,与上年14,138,066.33元对比增加169,016.87元,增长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增长;项目支出28,014,200.00元,与上年28,169,680.00元对比减少155,480.00元,下降0.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了楚雄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保障经费1,5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101行政运行:10,407,392.4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7,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单位计划采购更换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费用。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15,867.8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3,976.9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5,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2080601企业关闭破产补助:20,279,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助、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国有企业改制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支出。
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633,1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及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8.15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4,738.93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3,524.8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8,629.0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68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70,6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补助资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991,67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2290401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楚雄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保障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2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6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145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10,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6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辆为1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25,65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56,411.12元,其中:30201办公费:1,102,900.00元,30204手续费:1,000.00元,30205水费:2,700.00元,30206电费:18,000.00元,30207邮电费:42,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51,000.00元,30211差旅费:5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35,000.00元,30216培训费:3,4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30226劳务费:4,4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28,901.12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81,46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3,524,469.50元对比减少1,368,058.38元,下降38.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了楚雄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保障经费1,500,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758,891.87元,其中,流动资产1,270,040.82元,固定资产348,267.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0,584.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34,572.3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77,978.49元,固定资产减少18,156,508.95元,无形资产减少84.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866.24平方米,账面原值17,056,252.41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41,47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