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1601000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人カ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专业技术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引进人才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调配等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州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继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更加契合全市发展大局、更加契合于服务保障民生。充分发挥楚雄市中心城市作用,结合实际,开展好全州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楚雄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楚雄市人才发展集团、楚雄州楚雄市零工市场有序发展运营,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成为涵盖人力资源要素“大市场”、人力资源信息“大数据”、综合服务“大平台”、高端人才“大智库”的多功能园区,真正服务于促进全市高质量就业创业。
2.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聚焦精准扩面增效,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督促市、乡(镇)、村三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扩面增效精准发力。稳步推进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柜员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业务经办,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整体水平。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管理的同时做好基金保值增值,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3.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两支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鼓励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用人自主权,开展竞聘上岗,实现岗位聘用能上能下,激发人才工作积极性。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大职称制度改革各项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申报工作。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加强全市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和人才服务工作水平。
4.坚持长抓长治,增强政策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认真贯彻落实在建项目“六制一金一表”等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欠薪信息互通共享,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受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积极探索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
5.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持续抓好新时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坚持一以贯之转作风提效能,苦练服务本领融入发展大局,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快办行动”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就业增收、社保兜底、技能帮扶、人才支撑作用,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尽职尽责服务社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组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财务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楚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楚雄市事业单位人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楚雄市社会保险中心、楚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楚雄市创新创业和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3个事业单位不单独纳入决算编报,合并在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7,575,726.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75,726.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38,856.65元,增长14.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38,856.65元,增长14.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就业补助资金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7,575,726.43元。其中:基本支出12,704,287.41元,占总支出的22.07%;项目支出44,871,439.02元,占总支出的77.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38,856.65元,增长14.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848,241.19元,下降48.26%;项目支出增加19,287,097.84元,增长75.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1)为规范支出管理,以前年度列入基本支出的企业离休人员各项生活补助及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支出在2023年度列入项目支出,故基本支出减少,而项目支出增加;(2)2023年加大了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04,287.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30,113.50元,占基本支出的94.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4,173.91元,占基本支出的5.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871,439.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春节走访慰问专项经费21,600.00元;“八比八拼月擂台”奖励资金56,858.20元;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企业关闭破产补助支出5,281,201.69元;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28,349,415.49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423,299.78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3,620,000.00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084,063.8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75,726.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438,856.65元,增长14.84%,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就业补助资金的拨付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57,65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783,883.73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43,154.20元;企业关闭破产补助支出5,281,201.69元;就业专项补助支出28,349,415.4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9,52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127,36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3%。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423,299.78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3,620,000.00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084,063.8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1,1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50.00元,决算为32,370.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21,747.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18%,完成年初预算的8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6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82%,完成年初预算的53.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6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50.00元,支出决算为32,370.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21,74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6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单位公车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307.49元,增长15.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81.49元,增长2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6.00元,增长2.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是由于2023年本单位公务车出差较多,增加了车辆燃油费及过路费支出;(2)公务接待费增加主要是由于上级部门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检查督促及加强与外省人社部门劳务协作,增加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人社厅、省社保局检查督促工作,与厦门集美区人社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政府开展劳务协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173.91元,比上年减少43,967.41元,下降6.1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支付物业管理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1,093,464.23元,其中,流动资产2,448,019.31元,固定资产18,504,776.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0,668.9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6,494.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9,942.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07.88平方米,账面原值376,985.9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99.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99.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99.7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99.7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