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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专业技术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技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引进人才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调配等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州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増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发展。一是注重“扶”字,鼓励创业带动就业。2021年扶持创业521人,成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7亿元,成功带动就业2000多人。二是创新“帮”字,开展“帮千企促增收”工作。建立微信咨询平台,派出重点企业复工复产人社服务员,为905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80.6万元,惠及企业职工12893人。三是兜底“抚”字,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帮扶47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投入就业专项资金950多万元,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四是做好“培”字,以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促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5.6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94期,培训4285人,投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300多万元。五是落实“转”字,抓好转移就业大输送。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百日行动,在春节前开展了“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春节后迅速铺开“春风行动”、“点对点”输送服务、“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活动。六是开拓“优”字,挖掘省外优质就业岗位。与“长三角”“珠三角”建立良好的劳务合作关系,签订劳务合作协议16份,广泛收集省内、省外企业优质用工信息,精准掌握外出务工人员情况。七是抓实“惠”字,延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重点是突出稳岗位、保重点、兜底线,延续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帮扶企业发展。九是兼顾“增”字,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居民增收。
2.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应保尽保机制。一是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兑现,兜牢民生底线。二是落实社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助力发展。三是开展待遇领取违规整治专项治理,保障基金安全。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全面开展社保基金监管责任落实排查,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四是持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完成全市22个村(社区)2万余人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格认定,累计兑现社会保险补助9008.51万元。五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见成效。累计接收75户19520人,组建了社区企业退休管理人员队伍,为企业退休人员或城镇困难老人开展上门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关爱慰问、困难优抚等服务工作,实现人社服务优化、便民、利民,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六是社保经办服务进一步优化。持续推进云南人社服务网上大厅的推广应用,实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跨省转移、基数申报和人员增减等网上申报办理。
3.不拘一格选人才,建设发展所需的人才队伍。一是规范人事调配,构建担当务实、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制定实施了《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让广大干部安心在基层勤奋敬业、踏实干事,在乡镇基层形成了敢于担当、注重实绩、廉洁奉公的干事创业氛围,建立健全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抓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对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进行创新,由职称管理变为岗位设置管理,以教育“县管校聘”、卫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突破口,大胆进行尝试和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贯彻执行“两个允许”,配合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及乡镇卫生院绩效总量核定。三是抓技能人才培养,加强新时代产业队伍建设。按照新时期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审批设立2个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6家培训机构,开展全市职业技能培训。
4.调整工作重点,主动应对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新形势。一是劳动关系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二是严把行业监管主责,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监管。2021年,严格按照劳务派遣公司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认可范畴,规范监管流程,认真对48家劳务派遣公司开展年度核验工作,实地查验,落实好48家劳务派遣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三是指导好企业收入分配,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各类企业根据工资指导线的要求,结合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适时调整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同时,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好全市15户国有控股及国有融资企业国企收入调查工作。四是畅通诉求渠道,做好维权服务。2021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材料72件,立案受理60件,不予受理12件。收到群众来信来访457件,已办理455件,其中352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占信访来件总量的77%。
5.强化联防联动,治欠保支工作局面得到扭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根治欠薪工作,2021年5月、11月中旬召开了全市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暨夏季(冬季)专项行动推进会,对夏季(冬季)专项行动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进一步夯实根治欠薪工作基础。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强迫劳动、使用童工、非法拘禁等非法用工行为的排查工作,2021年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用人单位及工程项目200余户,涉及劳动者1.5万人。共约谈企业7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其中工程建设领域30分),处罚未按要求整改企业3家,罚款5.9万元。三是加强案件线索办理力度。“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移交欠薪线索348条,已办结303条,办结率达87%;“12333”平台移交421件,已协调处理415件,办结率达98.6%。
6.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一是切实加强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通过配齐配强市、乡、村三级窗口服务人员,规范服务事项和提升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充分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人社12333、一部手机就业通等服务平台,推行一般事项“网上办”,特殊事项“预约办”,充分利用网上大厅实行企业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缴费工资申报、劳动合同备案等服务事项尽可能在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提高工作效率,社保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财务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楚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楚雄市事业单位人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972.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2.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24.43万元,增长89.73%,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增加,加大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97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2.41万元,占总支出的31.69%;项目支出4,079.67万元,占总支出的68.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24.43万元,增长89.73%,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增加,加大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2.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2万元,下降1.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开支中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5.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79.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58.25万元,增长2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021年非税收入成本费用专项资金支出8.4万元;春节走访慰问专项经费2.16万元;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场地租用经费支出4.88万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着装经费支出12.67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3441.71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90.08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19.7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24.43万元,增长89.73%,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增加,加大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1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0%。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22.2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69.38万元;企业改革补助支出380.09万元;就业补助支出3441.7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1%。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90.08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19.7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7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的8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93万元,增长38.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1万元,增长2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2万元,增长287.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与外省的劳务输出合作,从而增加了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万元,占82.96%;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17.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滇闽劳务协作调研组开展专项调研,双柏、大姚、禄丰县(市)人社局到楚雄市人社局进行业务交流学习,省人社厅到楚雄市开展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3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17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2.72万元,邮电费4.04万元,差旅费3.75万元,维修(护)费0.88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劳务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46.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04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22万元,固定资产1995.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3.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56.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X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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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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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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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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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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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046.4 |
37.22 |
1995.05 |
1705.63 |
27.35 |
262.07 |
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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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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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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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就业补助”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资金支出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
(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指支付给根据省委组织部及省人社厅统一公开报名招考到基层服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助,包括生活费、社会保险、一次性安置费、意外伤害险、绩效考核奖励金。
(三)“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