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7-/2021-1119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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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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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体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险方面的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专业技术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技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引进人才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调配等综合管理工作;贯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或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州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増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力应对疫情影响,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举措推进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人社扶贫、行风建设等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收官战的艰巨任务贡献人社力量。

1.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抓实各类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0.63万人,完成0.6万人任务的10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46万人,完成0.41万人任务的112.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292人,完成2000人任务的114.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3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控制在4.2%目标任务以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共扶持创业468人,完成462人任务的101.3%;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36万元,完成5800万元任务的119.59%。抓实培训促进就业:全年开展各类培训200期,培训农村劳动力3.3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0.77万人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0.27万人次),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167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0.56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建成25家“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154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155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专岗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745人。

2.社会保险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96万人,完成4.91万人任务的100.9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54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4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4.48万人,完成24.45万人任务的100.1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万人,完成3.9万人任务的102.56%;失业保险参保1.92万人,完成1.38万人任务的139.1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04%,社会保险执行率达102.08%,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切实加强了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创新社保基金监管方式,强化审计监督和日常巡查,稳步实施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和委托投资运营,基金保值增值收益率达2.53%。连续第16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0.8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2379.37元。面对疫情影响,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共清退支付全市参保的大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2月份已缴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631.42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1752.54万元,涉及645户企业12086名职工,其中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1213.63万元,涉及33户企业1868名职工。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完成8946人被征地农民参保补助,完成7500人任务的119.28%。审核接收驻楚中央、省、州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48户8476人。

3.人事人才工作成效显著

圆满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等各项人事考试工作。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9人,其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人,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89人,引进紧缺人才46人,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 官24人、定向医学生2人、三支一扶人员3人、退役士兵31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4人。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推荐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103人,其中:中级工39人、高级工40人、技师24人。推荐上报各类人才25人,其中:万人 计划“首席技师”候选人3名、“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人选3人、“享受省政府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候选人2名、“省突专家”3名、“彝乡名匠”人选7人、“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人选3人、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4人,拟建“张红夏彝乡名匠工作室”1个。审批设立9家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培训企业职工1380人,申报推荐基层科研工作站6家。深化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推荐管理工作,审核推荐680人参加评审,其中:高职152人、中职272人、初职256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核定151家事业单位6945名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8216.97万元。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决定对2019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139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嘉奖”一次,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全年29名大学生村 官中考取公务员5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安置24人;“三支一扶”人员7人,按政策安置3人,目前在岗4人。积极宣传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目前已有230名青年实现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助资金50万元,完成150人任务的153.33%。为研究生、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3000多人次。

4.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

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千方百计解决欠薪问题,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启用治欠保支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推行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不断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全年共巡查用人单位325户,接受群众举报投诉275件,调查立案15件(涉及农民工12件),其中:行政处理5件、行政处罚5件、向公安机关移交2件、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件,为875名劳动者讨要工资112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超过任务指标2个百分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5%,超过任务指标0.5个百分点,治欠保支工作形势总体平稳。持续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着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全年劳动合同备案户数2930户,签订劳动合同223020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7%,超过任务指标3.7个百分点。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材料67件,其中:立案受理50件、不予受理17件,立案受理仲裁裁决30件、仲裁调解20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仲裁结案率达100%。

5.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任务清单22项的整改落实,省委巡视楚雄市反馈8个问题16项整改任务的整改落实。持续加强机关党建、文化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活动,筹资8.86万元打造机关政治生态文化建设。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争做文明卫生好市民。组织评选推荐上报全州人社系统2018年至2020年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敬业标兵、微笑服务岗各1名,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各1名,“民族团结示范家庭”和“最美家庭”各1户。深入探索“党建+”融入业务模式,开展人社服务窗口业务技能竞赛比武活动,组织69名干部职工参加人社业务知识“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组队参加楚雄州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大赛荣获三等奖,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暨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52名干部职工开展一线大宣讲人社政策5场次,入户走访建档贫困户32户、下岗人员32人、重点信访人员46人次、创业创新基地负责人36人,省州联系专家和彝乡人才2人次;政策宣传167场次,政策服务帮助解决问题24个,兑现惠企稳企政策1267件,涉及市场主体数17个,资金6127.82万元。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有力推进“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全市人社系统思想认识大提高、精神状态大提振、能力素质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8人),事业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14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7.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56.15万元,下降23.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开支中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且项目支出中未及时申请拨付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14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23万元,占总支出的61.2%;项目支出1,221.42万元,占总支出的3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62.63万元,下降23.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开支中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且项目支出中未及时申请拨付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6.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60.07万元,增长4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增加,致使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8.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1.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22.7万元,降低55.49%,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数减少,且项目支出中未及时申请拨付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为:“威楚英才”培训经费支出7万元;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春节走访慰问专项经费2.56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630万元;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稳就业支出45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81.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62.63万元,下降23.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开支中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且项目支出中未及时申请拨付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59.4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3.66万元;企业改革补助支出308.34万元;就业补助支出665.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16家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生活补助,缴纳的社会保险昆山,绩效考核一次性奖励金,一次性安置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5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8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且疫情期间大减少了公务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09万元,下降63.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8万元,下降5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万元,下降9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且疫情期间大减少了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万元,占93.9%;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广东省鹤山市、福建省福州市到我局开展劳务协作洽谈公务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04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1.79万元,邮电费3.82万元,物业管理费2.35万元,差旅费1.33万元,维修(护)费0.88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0.11万元,工会经费10.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51.4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882.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96万元,固定资产83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0.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82.46

43.96

838.5

564.96

39.06

0

234.4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就业补助”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资金支出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

(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补助”指支付给根据省委组织部及省人社厅统一公开报名招考到各村委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助,包括生活费、五大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安置费、意外伤害险、绩效考核奖励金。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