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7-/2021-0402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4-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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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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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贯彻落实省、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削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专业技术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引进人才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调配等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州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按三定方案,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7个,下属事业单位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财务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楚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楚雄市事业单位人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股所级);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楚雄市社会保险中心、楚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就业形势基本稳定。认真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抓实各类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0.6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4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29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3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2%,控制在4.2%目标任务以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共扶持创业468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36万元。抓实培训促进就业,全年开展各类培训200期,培训农村劳动力3.34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0.77万人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0.27万人次),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164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0.56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建成25家“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154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187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专岗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716人。

2.社会保险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96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54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4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4.4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93万人,社会保险执行率达102.09%,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切实加强了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创新社保基金监管方式,强化审计监督和日常巡查,稳步实施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和委托投资运营,基金保值增值收益率达2.53%。连续第16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0.8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2379.37元。面对疫情影响,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共清退支付全市参保的大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2月份已缴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631.42万元。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1586万元,涉及645户企业12111名职工。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完成8946人被征地农民参保补助,完成7500人任务的119.28%。审核接收驻楚中央、省、州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48户8476人。

3.人事人才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等各项人事考试工作。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9人,其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人,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89人,引进紧缺人才46人,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 官24人、订单定向医学生2人、三支一扶人员3人、退役士兵31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4人。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推荐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103人,其中:中级工39人、高级工40人、技师24人。推荐上报各类人才25人,其中:万人 计划“首席技师”候选人3名、“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人选3人、“享受省政府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候选人2名、“省突专家”3名、“彝 乡名匠”人选7人、“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人选3人、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4人,拟建“张红夏彝 乡名匠工作室”1个。审批设立9家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培训企业职工1380人,申报推荐基层科研工作站6家。深化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推荐管理工作,审核推荐680人参加评审,其中:高职152人、中职272人、初职256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核定151家事业单位6945名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8216.97万元。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决定对2019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139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嘉奖”一次,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全年29名大学生村 官中考取公务员5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安置24人;“三支一扶”人员7人,按政策安置3人,目前在岗4人。积极宣传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目前已有208名青年实现就业见习,为研究生、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3000多人次。

4.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千方百计解决欠薪问题,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启用治欠保支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推行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不断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全年共巡查用人单位385户,接爱群众举报投诉285件,立案调查17件,化解欠薪陈案16件,共为97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456万元;共办理行政处理案件5件,行政处罚案件5件,罚款金额共计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2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案件2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件,纳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2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治欠保支工作形势总体平稳。持续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着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全年劳动合同备案户数2930户,签订劳动合同23020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33%。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材料67件,其中:立案受理50件、不予受理17件,立案受理仲裁裁决30件、仲裁调解20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4.32%,仲裁结案率达100%。

5.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任务清单22项的整改落实,省委巡视楚雄市反馈8个问题16项整改任务的整改落实。持续加强机关党建、文化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活动,筹资8.86万元打造机关政治生态文化建设。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争做文明卫生好市民。组织评选推荐上报全州人社系统2018年至2020年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敬业标兵、微笑服务岗各1名,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各1名,“民族团结示范家庭”和“最美家庭”各1户。深入探索“党建+”融入业务模式,开展人社服务窗口业务技能竞赛比武活动,组织69名干部职工参加人社业务知识“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组队参加楚雄州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大赛荣获三等奖,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暨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52名干部职工开展一线大宣讲人社政策5场次,入户走访建档贫困户32户、下岗人员32人、重点信访人员46人次、创业创新基地负责人36人,省州联系专家和彝 乡人才2人次;政策宣传167场次,政策服务帮助解决问题24个。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有力推进“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全市人社系统思想认识大提高、精神状态大提振、能力素质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8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8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3991.67万元增加3191.57万元,增长79.9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我单位公开选调增加4人,引进人才增加3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增长;二是根据云人社通〔2020〕140号文件要求,2014年10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息,由同级财政保障所需资金,故2021年增加该资金预算;三是2021年增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遗属补助和丧葬抚恤费的预算;四是2020年未有申报项目,2021年申报了1个项目,增加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83.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83.2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83.24万元(本级财力7183.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3991.67万元增加3191.57万元,增长79.9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我单位公开选调增加4人,引进人才增加3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增长;二是根据云人社通〔2020〕140号文件要求,2014年10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息,由同级财政保障所需资金,故2021年增加该资金预算;三是2021年增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遗属补助和丧葬抚恤费的预算;四是2020年未有申报项目,2021年申报了1个项目,增加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83.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8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9.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8.07万元,增长79.87%,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我单位公开选调增加4人,引进人才增加3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增长;二是根据云人社通〔2020〕140号文件要求,2014年10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息,由同级财政保障所需资金,故2021年增加该资金预算;三是2021年增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遗属补助和丧葬抚恤费的预算;项目支出3.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有申报项目,2021年申报了1个项目,增加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7.12万元,2080101行政运行:875.48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3.2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5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2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00.00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8.70万元,2080601企业关闭破产补助:56.62万元,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62.00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00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161.67万元,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70.60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57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5.8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4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82万元,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39.89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7.6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66.9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部门预算支出718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9.74万元,项目支出3.50万元)。

基本支出7179.7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52.79万元,30102津贴补贴:321.39万元,30103奖金:178.86万元,30107绩效工资:25.52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21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400.0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1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8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8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66.91万元,30201办公费:6.07万元,30205水费:0.50万元,30206电费2.10万元,30207邮电费:4.4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4.80万元,30211差旅费:4.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0.90万元,30216培训费:0.2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30226劳务费:0.3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0.7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4.8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44万元,30302退休费:71.90万元,30304抚恤金:1161.67万元,30305生活补助:467.67万元,30309奖励金:280.00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67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31205利息补贴:62.00万元,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56.62万元,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70.60万元。

项目支出3.50万元,其中:30227委托业务费:3.5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6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共计接待123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人社局严格遵守接待标准和范围,实事求是地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合理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6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2.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人组织。

3.社会保险制度:分为强制型和福利型两种制度。而我们国家所采用的是强制型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五大险种。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强调自我保障,建立个人社保账户,由劳动者在职期间与其雇主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则由用工组织独自承担缴交,劳动者无需缴纳。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个人账户的基金统一进行管理和运营投资。目前我国的五大保险统筹实行国家、用工组织、个人交缴的统筹制度。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0.8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07万元,30205水费:0.50万元,30206电费:2.10万元,30207邮电费:4.4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4.80万元,30211差旅费:4.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0.90万元,30216培训费:0.2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30226劳务费:0.3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0.7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4.8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4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44万元,下降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1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3.5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1年,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见附件)

第二部分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