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0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1号)、《楚雄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登记、核准工作规程》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23年第3季度5人(彭朝顺:楚雄市红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唐永武:深圳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阳晓川:原中国有色十四冶第二井巷工程公司;张春华:楚雄绿福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杨兴宏:楚雄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
如有不同意见或举报,请到单位人事部门反映或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电话:12333、0878-6550177。
附件:《云南省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公示表》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楚雄州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公示表(2023年第3期)
填报单位: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填报日期:2023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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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鉴定结论 |
1 |
楚雄市红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彭朝顺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1.8 |
2 |
深圳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
唐永武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1.1 |
3 |
自谋职业者(原中国有色十四冶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
阳晓川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1.10 |
4 |
楚雄绿福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张春华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1.8 |
5 |
楚雄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杨兴宏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