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7/2026-00047 信息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日期: 2026-05-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工伤认定公示 (2026) 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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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公示 (2026) 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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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王新华等1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王新华,楚雄志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3月26日王新华向我局提出2026年1月21日王新华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王新华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王新华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杨显翠,洱源县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6年4月9日杨显翠向我局提出2025年4月26日杨显翠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杨显翠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杨显翠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王超,楚雄中意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4月13日王超向我局提出2025年5月29日王超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王超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王超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黄文艳,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中心支公司员工。2026年4月27日黄文艳向我局提出2025年9月29日黄文艳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黄文艳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黄文艳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胡鹏,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员工。2026年4月28日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4日胡鹏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胡鹏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胡鹏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彭涛,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员工。2026年4月28日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3日彭涛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彭涛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彭涛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宋蓉,楚雄市极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4月28日楚雄市极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3月30日宋蓉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宋蓉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宋蓉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王继祥,云南圣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4月28日王继祥向我局提出2025年10月22日王继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王继祥生事故的有关情况。王继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普兴雄,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员工。2026年4月30日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3日普兴雄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普兴雄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普兴雄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陶彬,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员工。2026年4月30日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4日陶彬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陶彬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陶彬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成松,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员工。2026年4月30日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5日成松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成松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成松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王海,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6年5月14日王海向我局提出2025年11月24日王海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王海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王海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6550177。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