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内跨州(市)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楚农通〔2024〕22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省内跨州(市)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反映电话:0878(6550138)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