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7/2026-00085 信息分类: 人事工作 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发文日期: 2026-04-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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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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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和人社事业互促共进、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务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自觉履职担当。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始终坚持法治工作方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二是通过专题学习会、报告会、集体学习等形式多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在党组会上进行法治建设专题研究4次,组织集中学习12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坚持学习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根本大法和基本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人社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主要负责人述法与述职深度融合,每年按规定向依法治市委员会报送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部门职能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的工作安排及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情况。二是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政治机关、民生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指导人社工作,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工作全过程全领域来指导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自觉运用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化解矛盾、应对风险、推动发展,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建设法治人社的生动实践。

(三)提高普法强度,法治宣传多样化。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系列人社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了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创新宣传方式,将法律政策送到企业、送到车间、送到劳动者手中,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活动,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惠企政策宣讲、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校企供需洽谈会等为载体,结合开展“四万三进”暨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形式,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和人社法律法规,2025年累计开展政策宣传90场次,参与群众10万余人次。二是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靶向服务,通过构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行仲裁志愿者入企宣传、邀请企业旁听仲裁庭审等措施,借助真实的法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深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把实现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步推进。三是组织开展对内对外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日”等活动期间,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讲座、参观“国家安全”主题公园、到定点联系社区“摆摊设点”、入户宣传人社法律法规等活动。

(四)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公示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行为应公示必公示,认真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检查,2025年度开展3批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4家用人单位,公示行政执法工伤认定17期。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从接收材料到受理、调查、做出行政决定全程都有文字记录,案卷归档、整理、装订规范。严格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要求,按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上一年度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的自评自查工作。2025年组织案卷办理科室对2024年已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工伤认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专项自评自查。经自评自查,我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件4件、行政确认(工伤认定)214件办理均符合《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自查率达到100%。

2.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2025年开展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光伏建设项目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和欠薪风险大排查。聚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摸排+重点抽查+投诉举报”的工作机制,强化汇总分析研判,分类建立欠薪问题台账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动整改落实。通过“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摸排+重点抽查+投诉举报”的工作机制,对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已成功化解彝海数字城市花园、农科院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个重点项目欠薪问题,政府与国企项目专项整治成效显著。2025年共接收欠薪线索3850条,办结率达98%,为5785名农民工追发工资4304万元,未出现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全年巡查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50家,下发责令整改文书71份,行政处理4件,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欠薪问题的发生。

3.坚持法治用人导向,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重视执法机构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充实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访调解仲裁院工作人员,使基层执法力量不断得到加强。坚持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坚持做到教育引导在先、行政处罚在后,强化执法手段,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二是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参与执法。组织行政执法证到期、失效、无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取证换证培训、考试,保障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合法。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等专题培训,切实加强人社行政执法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及时组织2025年新进职工参加行政执法网上考试,全局行政执法持证57人,持证覆盖率达75%,行政执法科室人员持证率达100%。三是坚持以提升作风效能为根本,营造良好执法氛围。严格落实制度管理和纪律监督,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队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落实“热情服务、主动服务、文明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多方监督。一是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四是支持配合审计专门监督,认真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坚持每月动态更新。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情形。

(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1.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按政策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问题。制订首问责任制、信访矛盾排查化解、领导接待等信访工作制度,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处理、答复、归档、复核都有一套规范的程序,形成了较好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访事由主要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工程款)、欠缴社会保险、就业政策以及退休、工伤和企业改制职工待遇等问题,2025年共收到信访件1149件,已办结1126件,办结率为97.9%,确保稳妥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2.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质效和能力依法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通过坚持抓规范、抓制度、抓培训、抓机制、抓分析,提升办案质效。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于争议处理全过程,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企业、乡镇(街道)、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将大部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畅通仲裁与诉讼的衔接,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整体效率。全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49件,仲裁结案率100%,受理劳动纠纷调解296件,调解成功率92%。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