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7-/2024-1227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2-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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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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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楚雄市博航道路运输中心

本委受理的曹玉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楚市劳人仲案字〔2024〕第140号),因邮寄无法送达,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楚市劳人仲案字〔2024〕第14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