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7-/2024-0726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7-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号: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发表时间:
字体:[    ]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事人:湖南慧用工服务有限公司司,公告类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当事人:湖南慧用工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慧用工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申请人彭利华诉被申请人云南倮果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湖南慧用工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文鼎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漳分公司第三人河南优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争议一案(楚市劳人仲案字〔2024〕80号),直接送到、邮寄送达未果,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9月9日15:00在楚雄市自强路4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院

二O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