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7-/2023-0727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7-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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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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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顺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滇中大商汇一期对面中石化加油站旁,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某某诉楚雄市顺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楚市劳人仲案字(2023)32号劳动争议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邮件退回,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楚市劳人仲案字(2023)32号案件的裁决书。

楚市劳人仲案字(2023)32号案件裁决结果如下:

1.由楚雄市顺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拖欠申请人李某某2017年12月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工资70268.96元。此款项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支付完毕。

2.驳回申请人李某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见此公告可到楚雄市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

联系地址:楚雄市自强路4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3室;联系电话:0878-6550149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