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定于2023年5月5日8时30分在楚雄市自强路四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周旭诉重庆新鸥鹏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劳动争议案。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