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7-/2023-0217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1-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工伤认定公示 (2023)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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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公示 (2023)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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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黄连英等4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黄连英,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11月29日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黄连英2022年10月30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黄连英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黄连英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杨啟平,楚雄市凯鑫矿粉建材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12月2日杨应正向我局提出杨啟平2022年3月23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杨啟平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杨啟平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李芳,云南高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员工。2022年12月16日云南高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向我局提出李芳2022年11月20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李芳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李芳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王海洪,楚雄易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12月16日王海洪向我局提出2022年11月14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王海洪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王海洪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6550177。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