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7-/2023-0106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2-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工伤认定公示 (2022) 第25号
号:

工伤认定公示 (2022) 第25号

发表时间:
字体:[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 梁正全等3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梁正全,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大迤能煤矿小岗箐矿井员工。2022年10月13日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大迤能煤矿小岗箐矿井向我局提出梁正全2022年9月28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梁正全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梁正全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郭红庆,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2年10月26日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郭红庆2022年10月5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郭红庆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郭红庆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魏保钢,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2年10月26日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魏保钢2022年10月9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魏保钢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魏保钢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6550177。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