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6-/2021-1122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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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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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范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负责乡镇、市级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2.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3.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预警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预警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5.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向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7.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化自动化系统和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8.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从严治理,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工作,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8次集中学习,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自学等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组班子的集中学习“读书班”研讨。二是抓实“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强化动态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把“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汇报重要内容,以警示教育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廉政党课等为抓手,常态化通报腐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落实“两个责任”,从严从紧抓作风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着力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事业实现新跨越。按照“跳起摸高”的原则,确定了“追赶两个标兵,争创一项标杆,做实快报、公报、领导干部经济手册等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6项重点统计服务职能工作”的目标。为全市领导干部提供“数库”转“智库”服务的“数据楚雄”注册用户量跃居全州第一位;住户记账笔数赶超昆明市盘龙区的标兵目标定位准确,通过提高标准并全额保障调查户和辅调员补贴,州、市调查队和人社、农业等行业主管部门“一对一”深入调查点指导和培训,全市“两项收入”稳步提高,前三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644元,全州排位第一,同比增长3.5%,增速居全州第六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368元,全州排位第三,同比增长8.1%,增速居全州第二位。疫情防控与“七人普”宣传双推进的“先行先试”使楚雄市成为楚雄州“七人普”试点县(市),试点工作成功开展,为全州人普工作积累了经验,受到上级好评。“七人普”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标杆目标圆满完成。四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常态化和“四万三进”活动。认真贯彻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制度治党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组织1次集中学习读书班、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主题党日活动;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挂包村如期脱贫出列”“提升统计能力”“提升投资项目入库规范化水平”等重点难点工作,领导班子分赴15个乡镇和40户企业开展调研,现场解答统计业务问题35个,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思路16条。

2.持续创新,重点统计改革纵深推进。一是深化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积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结合楚雄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楚雄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实施方案》,逐一细化指标,提出工作思路,组织召开全市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推进会,推进核算改革要求在我市落地落实,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核算结果全面反映我市发展实绩。二是2020年县(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面试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根据国家、省、州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工作安排,组织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专业编报人员参加了云南省2020年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表编制方法视频培训,对方案和编制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为下步正式编表做好准备。三是顺利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按照国家劳动工资统计改革要求,对非一套表单位开展劳动工资调查,攻坚克难,精心谋划,夯实基础,顺利完成制度学习、业务培训、样本单位逐一核实、即报即审等各项工作任务。

3.依法治统,法治建设扎实开展。集中力量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深刻汲取泸西、建水四经普数据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制定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全员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4·15有奖竞答”,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宣传和教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组班子专题读书班,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二是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优化统计生态、提高数据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彻底整改,确保统计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三是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通过各类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和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汇编》等形式,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乡镇、部门的统计法治理念及法治意识,提高各级各部门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认可度,树立依法统计的意识。同时,切实加大统计普法力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800余份,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四是严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市“四上”企业和项目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2020年度检查对象25户,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检查对象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

4.聚焦发展,统计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严格落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分析会、向市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提交一份经济运行预测分析、发布一份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4.93亿元,同比增长3.9%,增速比全州平均水平低1.3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2个百分点。今年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呈报统计专报4期,其中,《楚雄市2020年拟达限商贸企业调研报告》和《楚雄市2020年拟达规工业企业调研报告》得到楚雄州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先祥同志的重要批示,指出“所提工作建议有针对性”。编印2019年《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930册、《楚雄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400册,《聚焦两会》小册子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肯定,积极为全市经济工作会、政府工作报告、“人大问进度”、全年目标计划等党政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意见;编印2020年《楚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10期1200册;撰写统计分析55篇、信息187条;对外提供550余条统计数据信息服务。进一步拓展“数据楚雄”掌上数据系统(微信小程序)的服务功能和应用效果,截至目前,“数据楚雄”手机客户端注册用户共计860人,后台添加数据1968笔,浏览记录达1680余次。

5.主动作为,各项建设取得明显进步。一是全力以赴推进“八城同创”责任机制。围绕“八城同创”的工作内容,结合市统计局实际,积极组织参加交通劝导、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州级文明单位复评申报,全力以赴推进楚雄市统计局“八城同创”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年初以来参加各项志愿者活动共计26次、330人次。二是统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干部晋升、轮岗交流、公开选调等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人才岗位锻炼。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提拔和调整优秀科级干部4人,局党组任用调整股所级干部2人。组织部门、乡(镇)统计干部参加国家、省、州、市的业务培训20批30人次;利用部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等时机,组织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3场,受训300人次。三是“挂包帮、转走访”成效明显。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推动扶贫政策落地,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扎实开展“回头看、促整改”扎实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清零和“三查一确保”工作,挂包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全部清零,新的村集体经济发展中药材种植项目投入实施,春耕生产期间为帮扶村36户贫困户发放春耕化肥2900余公斤。

6.科学统筹,七人普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疫情防控与七人普业务工作双推进。把疫情防控排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调查工作有机结合,设计了试点区域疫情排查统计表、人口普查试点调查表,深入开展“上百幢楼、入千户门”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的大宣传、大排查行动,累计发放粘贴致试点调查户告知书1900多份、上级防疫通告2000多份、防控宣传单2900多份,一手抓疫情防控排查、一手抓人口普查宣传,两手抓、两推进。二是“七人普”州级试点成功。选定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东瓜镇永安社区一期私营城作为全州、全市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区域,按工作流程组织开展综合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先行先试、总结方法,为全面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探索了成功经验,也为市统计局2020年创先争优标杆项目成功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自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省、州人普办精心业务指导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全市人口普查前期任务准备充分、入户摸底圆满完成、正式登记有序推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全市15个乡镇及相关成员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普查机构,选聘及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3959人,划分村级普查区154个,普查小区3098个,标绘建筑137343个,全市摸底上报333048户,其中:普通住户231014户。截至12月15日,全市登记常住人口63.95万人,登记户籍人口56.06万人,登记出生人口7557人,登记死亡人口3399人(截至2020年12月30日所有登记人口暂未做数据排重处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82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7.6万元,增幅66.4%,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82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66万元,占总支出的55.16%;项目支出369.60万元,占总支出的44.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34.19万元,增幅68.1%,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资金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4.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9万元,主要原因为干部职工因职称职级变动,导致工资津贴上涨、人均办公经费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9.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3万元,增幅606.69%,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资金增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楚市财行〔2020〕239号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项经费268.87万元、2.楚市财行〔2020〕34号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项经费30万元、3.楚市财行〔2020〕309号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14.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34.19万元,增幅68.1%,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资金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正常办公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发放退休人员退休工资及看望慰问退休人员经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2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我单位规范管理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修理、加油等行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6万元,下降8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1万元,下降8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我单位规范管理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修理、加油等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0万元,占66.46%;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33.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统计机构或其他单位到我单位进行检查、调研、业务交流等。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17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0.66万元、委托业务费2.4万元、工会经费6.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的基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38.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7万元,固定资产23.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22

14.77

23.45

22.94

0.51

填报 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指中国在2020年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将彻查人口出生变动情况以及房屋情况。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2019年11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国家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监测】从2016年开始,楚雄市纳入国家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监测范围,抽样调查核定数据作为产粮大县粮食产量的法定数据。监测数据也是进一步搞准核实全市粮食生产现状,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评价的需要,为党委政府制定粮食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涉农项目立项等提供依据。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置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