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1000000
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十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州对下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范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负责乡镇、市级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2.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3.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预警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预警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5.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向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7.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化自动化系统和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8.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属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建筑业投资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服务业社会科技统计科、普查科、地方统计调查队等7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做好国民经济统计提要及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编印、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小型工业抽样调查、小型商业抽样调查、能源统计、农业统计、工业统计、投资统计、商贸统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0.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0.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0.3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0.30万元(本级财力450.3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0.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501 行政运行: 328.49万元;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9.67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65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26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02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6.1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5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450.30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98.76万元;30102 津贴补贴:171.85万元;30107 绩效工资:20.64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65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4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2万元;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2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26.19万元;30201 办公费:13.01万元;30228 工会经费:4.37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16.08万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0.16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1.45万元;30302 退休费:19.30万元。
基本支出450.30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98.76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171.85万元; 30107 绩效工资:20.64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65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4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2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2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26.19万元; 30201 办公费:13.01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4.37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16.08万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0.16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1.45万元; 30302 退休费:19.30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2020年未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0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0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统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450.30万元,比2019年收入预算417.64万元增加32.66万元,增长7.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工资调整及增资费用支出增加。
2.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393.37万元,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366.87万元,增加26.5万元,增长7.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调整及增资费用支出增加;二是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37.63万元,2019年支出33.68万元,增加3.95万元,增长11.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增资费用支出增加,相应的人员公用经费及交通补贴支出增加。
3.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0万元,2019年支出17.09万元,增加2.21万元,增长12.93%。2019年机关退休干部一名,2020年较2019年增加1人,相应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较2019年下降64万元,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7万元,较上年减少2.13万元,下降4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
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安排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务接待做到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所以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7万元,2019年预算为2.70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4.8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4.8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楚雄市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务用车做到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减少0.13万元,下降4.81%。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国家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监测:从2016年开始,楚雄市纳入国家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监测范围,抽样调查核定数据作为产粮大县粮食产量的法定数据。监测数据也是进一步搞准核实全市粮食生产现状,满足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监测评价的需要,为党委政府制定粮食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涉农项目立项等提供依据。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指中国将在2020年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将彻查人口出生变动情况以及房屋情况。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 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2019年11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置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62万元,其中: 30201 办公费:13.01万元;30228 工会经费:4.37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7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16.08万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0.16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1.45万元。2020年楚雄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60.06万元,下降61.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含项目经费支出64万元,本年度无项目经费预算;二是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三是2020年楚雄市统计局调出2人,减少工作人员2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楚雄市统计局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楚雄市统计局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0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0年楚雄市统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2020年,楚雄市统计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十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楚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立项依据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统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指中国将在2020年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将彻查人口出生变动情况以及房屋情况。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 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五)项目实施内容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 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楚雄市人民政府下达资金预算1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共实施3年,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市人口家底,准确把握2010年以来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趋势性变化特征,全面摸清我市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与卫生健康状况,更好地为完善我市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推动楚雄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1000111